【新唐人2011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萧保祥台北14日电)经过两年协商,中华职棒联盟今天表示,为了让球场上能播放所有的台湾流行歌曲,中职明年开始将每年支付版权费用,这也是首个台湾运动团体支付音乐版权费用。
中职表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MUST)”与“中华民国录音著作权人协会(ARCO)”经过两年协商后,中职明年开始付给两协会版权使用费,以每场比赛音乐版权费约新台币1000元计算,加上中职所有其他活动,每年预估要支付30万元以上的音乐版权使用费。
中职说,这是台湾首个职业运动团体支付音乐版权费用,过去在球场上只能使用中职相关歌曲,歌手公开演唱要另外付版权费,考量到让球迷能在球场上听到更多主流歌曲,啦啦队也能自由使用任何歌曲,中职决定明年开始支付版权费。
中职又说,台湾现行著作权相关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范职业运动在公开场合使用音乐的版权规定,不过,职棒在台湾职业运动有指标意义,愿意配合两家协会,使用音乐要尊重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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