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0万元运毒 男被判10年

【新唐人2011年11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基隆市22日电)24岁的李姓男子因欠债,为了新台币10万元涉嫌协助运毒,李男用保鲜膜等包覆海洛因塞入肛门,从柬埔寨返抵台湾时被捕,基隆地院今天判李男10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李男因欠债需钱孔急,加入绰号“丰哥”、“吉兄”的吴姓和张姓男子所属的运毒集团,只要协助从柬埔寨运毒到台湾,事成可得10万元。

判决书表示,李男依照指示,到柬埔寨与“丰哥”会合,将4包净重150多公克的海洛因毒品用保鲜膜及保险套包裹后,塞入肛门藏放,由张男负责接机。

判决书说,基隆警方掌握情资,向检方申请拘票,李男一下机就被逮,并带往医院取出4包海洛因毒品。法官认为李男被逮后主动供出毒品来源“丰哥”,且运毒所获利益有限,予以减刑,判10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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