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0萬元運毒 男被判10年

【新唐人2011年1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基隆市22日電)24歲的李姓男子因欠債,為了新台幣10萬元涉嫌協助運毒,李男用保鮮膜等包覆海洛因塞入肛門,從柬埔寨返抵台灣時被捕,基隆地院今天判李男10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李男因欠債需錢孔急,加入綽號「豐哥」、「吉兄」的吳姓和張姓男子所屬的運毒集團,只要協助從柬埔寨運毒到台灣,事成可得10萬元。

判決書表示,李男依照指示,到柬埔寨與「豐哥」會合,將4包淨重150多公克的海洛因毒品用保鮮膜及保險套包裹後,塞入肛門藏放,由張男負責接機。

判決書說,基隆警方掌握情資,向檢方申請拘票,李男一下機就被逮,並帶往醫院取出4包海洛因毒品。法官認為李男被逮後主動供出毒品來源「豐哥」,且運毒所獲利益有限,予以減刑,判10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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