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挡路纠纷 沂水干警聚众殴打居民并索赔

【新唐人2009年2月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姬励思报导)山东省沂水县一名居民因车辆挡路的问题,与一名干警发生争执,期后干警聚众殴打该名居民及其年老家属,还砸坏他们的住所。受害人三次报警,公安到场无法调解后离去。期间,一名老年家属受惊晕倒,送院治疗。但该名干警反指被殴打及要求赔偿医药费。

沂水县工商局职工庞在伟,上周二前往居于沂水县公安局家属院的岳父家拜年。其岳父是退休警察,现年75岁。当他正准备离开时,他的车辆被沂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干警王永凯的车挡主去路,双方发生争执,王永凯继而殴打他,庞在伟招架不住只好躲回岳父家。王永凯仍不罢休,还聚集了五十多人,在他岳父楼下叫骂,又用石头掷向他岳父的住所。

庞在伟对本台粤语组表示,石头打进他岳父家的卧室,碎石及玻璃散满地上,当时躲在房间的岳母受惊晕倒,现时仍在医院。他说:“石头扔到我岳父的卧室,声音很大,把我岳母当场吓坏,昏迷过去,进院后急救才醒过来,还要住院治疗,受惊后身体就很不好。”

庞在伟说,他们三次报警,警察到场后进行调停,王永凯不予理睬,警察见平息不了事端,就不顾而去。其后事件交由城区派出所处理,滋事者不但至今仍逍遥法外,警察更要求庞在伟赔偿王永凯1,800元医药费,否则将依法处理。他说:“目前医药费花了3千多,他不赔给我们,反而要我们赔他,当时是有身体冲突,但他根本无受伤,公安局说我不赔就向上级汇报,依法处理。”

记者成功联络上王永凯,他否认有殴打庞在伟及砸坏他们的住所,反指被庞在伟等人殴打,他还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王永凯:“我后面有车,无法让他们,他们就骂我,4个人打我,我是轻微伤,住院7天。”

记者:“轻微伤要住院7天?”

王永凯:“对。我不但要求他们赔偿医药费,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致电调查事件的城区派出所,但工作人员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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