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曹东被中共当局诱供八篇文章定罪

【新唐人】因为与欧洲议会副主席考斯特会面陈述法轮功受迫害情况而被中共当局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曹东,二零零七年除夕之前被重判五年。曹东的辩护律师麻广军在二审辩护词中说,原审判决唯一的证据,就是曹东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的笔录。曹东在一审法庭上称,他之所以承认此八篇文章是他所发,是因为当初安全局的人说,承认了,就放你出去,曹东为了获得人身自由,在被引诱的情况下,承认的。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言人杨凯文表示这个审判没有根据。

杨凯文:且不说这八篇文章是不是曹东写的,就算是曹东提供的,这也并不构成审判他的证据。

但甘肃安全厅副庭长陆艳红声称,判曹东五年太轻,仅凭所谓他和境外法轮功组织人员有勾联这一条就可以判他七年。

杨凯文:这个副厅长陆艳红,我们要对她进行追查,不管以什么样的借口和手段来对曹东进行审判或者是判刑,那么都将逃脱不了我们的追查和最后对它们的审判。

曹东因为在2006年5月与欧洲议会副主席考斯特会面,陈述法轮功学员受迫害及被中共强行摘取器官的情况而遭到中共当局的报复。

曹东的父母目前十分担心儿子还会被重判。麻广军律师认为,从时间上算,本周内当局将会作出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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