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儿童被车撞伤 母亲自焚申冤被判刑

【新唐人】河南省息县村民徐金翠的七岁儿子被车撞成重伤的案子,5年来一直得不到公平解决,丈夫也因上访被当局判处劳教。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2004年12月5日徐金翠在天安门城楼前自焚申冤,却因此被判刑三年。孩子的父亲吴全力25日表示,妻子被关押,他本人又是残疾人,感到简直没有活路了。下面请看本台报导。

邢路路的父亲吴全力表示,信阳市交警队中队长邱继红以孩子横过马路为由,判同等责任。而公安局副局长卢新平为了给肇事者开脱,还派人到医院修改邢路路的病历,并多次对徐金翠讲,有本事就到天安门自焚。

吴全力说:“通融交警法医罗璋改小孩的病历,这都是公安局副局长卢新平幕后指使的,他们要达成不可见人的协定,来欺下瞒上,他主要事这个目的。”

吴全力透露,他自己被当局劳教一年,期间孩子只好留给身患癌症的老父亲。现在当局仍在逼被关押的妻子认罪,而他本人还是个残疾人,觉得简直没有活路了。

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对此表示,这样的悲剧是中共体制下的必然结果。

“徐金翠、吴全力这一家人发生的这个悲剧,实际上是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有关部门权力不受到约束以后的必然结果。”

他同时指出,当局开设的信访部门实际上都是在欺骗老百姓。

“他们亲眼看到信访部门将老百姓的上访材料拿出来一麻袋一麻袋的卖给收废品的,而且卖出后又被一个访民买过来了,当局知道这个情况外泄后就非常恐惧。”

2002年7月2日,7岁的邢路路在路边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撞成肝破裂、右腿骨折重伤。而信阳市交警队判同等责任,并将肇事者释放。

邢路路的父亲吴全力呼吁国际社会和媒体关注他们一家的遭遇,促使当局早日释放他的妻子。

新唐人记者李明、舒展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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