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就江苏省吴江市一家企业解雇22名患有乙肝的员工一事1月31号接受本台记者采访。他表示,由于政府制定的很多法律规定,对乙肝携带者是具有歧视性的,加上政府存在历史上行为的失误,造成了很坏的示范作用,而这样的歧视性条款,仍然继续在出现。
江苏省吴江一家电子企业,在一个月前公司的职工体检中,查出有22名员工是乙肝病毒的携带者,公司立即解雇这些员工。
据陆军介绍,乙肝携带者在权利遭到侵害时,很少有人会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很主要的原因是,政府没有专门的机构来协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政府还存在历史上行为的失误。
【陆军:比如说公务员招募的时候必须体检,而且必须查乙肝,而且查出来之后就拒绝录取。】
这个歧视性的规定,虽然在2004年12月重新作了修订,但是据陆军表示,这部法律只是笼统性的规定,没有实施细则,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而正在制定的法律里面,继续出现对乙肝携带者,歧视性的条款。
【陆军:在2006年全国人大正在制定的一个及其重要的劳动法里就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这将使用人单位理直气壮的进行乙肝的体检,而对乙肝携带者造成歧视。】
根据专科医生表示:乙肝病人只要肝脏功能正常,完全可以从事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据了解,吴江这家企业被解雇的22名员工中,有21人沉默的离开公司,只有一人经过近一个月艰苦的维权,最后在“益仁平中心”的协助下与公司以3万元达成和解。
新唐人记者 陆芳 王新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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