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过释法宣示对香港加紧控制

【新唐人】中国人大常委会在星期二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政改部分的解释,同时也向全世界宣示了北京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更紧密的控制。

中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二表决通过对基本法附件有关修改香港行政长官与立法会产生办法部分的解释,确立了北京对香港政制发展的决定权。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宣称,这个决定权是中央自始至终都拥有的。

这次释法的核心,在于对香港基本法附件规定的启动政改程序中,不带主语的"如需修改"四个字做文章,使香港的政改在一开始就受到北京控制。释法决议规定:

──是否需要修改,由香港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确定,再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

释法决议表明经过北京的审定后,才进入基本法附件原文所述,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释法决议也对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另外三点说明:

──所谓2007年以后,是包括2007年

──如需修改,是指可以进行修改,也可以不进行修改

──如不作修改,将沿用附件所列的规定

北京当局宣称高度关注去年七一以后香港的局势,认为有关政改的争议中存在偏离基本法的危险,影响到香港的繁荣稳定,因此人大出手释法是适时和必要的,有利于释疑止争。但香港评论界指出,较早前的爱国者标准争议,以及对香港民主派的批斗,其实都是由中共挑起的。

虽然中英协议与基本法中都确认香港的所谓高度自治,但北京对这次释法的解释却说,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的权力由中央授予,而香港的权力要比一般地方政府大得多。在香港表态支持释法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也附和说,香港政制发展是国家大事,北京有权有责作出主导。

董建华否认释法是对香港政改预设关卡。他表示会展开下一步的工作,但没有回答是否能在7月1日前完成给人大常委会的报告。领导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则说,小组可望在本月中完成有关政改原则的报告提交特首,其后还会咨询公众,整个过程都会公开和保持透明度。

香港中文大学日前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仍有超过六成的市民支持在07年普选行政长官。

新唐人记者在香港的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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