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三名官員被查處 一法院院長搞權錢色交易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1月14日訊】日前,中共惠州市中級法院院長陳斯、廣東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前專職委員江理達,以及廣東銀保監局前二級巡視員李兵,同日被立案审查调查及被「雙開」。

陳斯干預插手司法活動 搞權錢色交易

11月11日,惠州市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陳斯被立案審查調查及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中共官方通報稱,陳斯被指控與他人串供,對抗審查;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執法犯法、靠案吃案,為他人在案件處理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現年55歲的陳斯,歷任東莞市中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東莞市第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惠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惠州市政協黨組成員,東莞市中級法院二級高級法官。

今年8月,陳斯被調查。

此外,陳斯曾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據明慧網2022年9月2日報導,在陳斯的司法生涯中,其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據確鑿,這裡僅舉兩例:陳斯任東莞市第一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的九年期間(2009年9月至2018年10月),法輪功學員顏韶燕被東莞市第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對此,作為第一法院院長的陳斯負有主要罪責。

陳斯任惠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期間(2018年10月至2022年8月),法輪功學員晏萍2021年1月底被非法判刑2年3個月,宴萍提出上訴,被惠州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2021年11月,晏萍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陳斯作為惠州市中級法院第一把手對此負有主要罪責。

江理達干預司法 收受巨額財物

今年8月26日,江理達被調查。11月11日,廣東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前專職委員江理達,被立案審查調查及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中共官方通報稱,江理達被指控長期違規收送禮金,接受宴請;在幹部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違規干預執紀執法和司法活動;在調整用地規劃、加快審批進度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現年59歲的江理達,歷任梅州興寧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雲浮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廣東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網易號「說保定」曾撰文指,專職委員和副檢察長平級,相當於檢察院的副檢察長。相對來說,專職委員權利還是不小的,由於專職委員的偏頗,很大可能造成冤假錯案。

江理達在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任市委書記時,因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江理達自2016年8月起在廣東省公安廳任職五年,該公安廳也被追查國際追查。

李兵被指靠監管吃監管

今年3月24日,李兵被調查。11月11日,廣東銀保監局前二級巡視員李兵被立案審查調查及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李兵被指控對抗審查;收受禮金、消費卡,長期借用監管對象的車輛、接受監管對象安排的接送服務;違規干預和插手監管對象資金借貸事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等。其還被指靠監管吃監管,甘於被「圍獵」。

現年52歲的李兵,先後在中共央行珠海分行、珠海市中心支行。2003年12月起,他先後任珠海銀監分局籌備辦主任,珠海銀監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廣東銀監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處副處長。

2007年4月,李兵任廣東銀監局外資銀行監管處處長兼團委書記,珠海銀監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廣東銀監局國有銀行監管二處處長;廣東銀監局副巡視員、國有銀行監管二處處長,廣東銀監局副巡視員。

2019年6月至被查時,李兵任廣東銀保監局二級巡視員。

(記者唐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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