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國接迫害法輪功者最新名單 震懾中共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19日訊】明慧網報導,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後,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36國法輪功學員,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新一批惡人名單遞交本國政府,要求依據《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等法律,實施制裁

此次遞交的副國級、部級、省級的迫害者名單,包括: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

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兼政治安全保衛局(一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思源

司法部法治督察局局長王進義

前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柯良棟(610辦公室,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前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張延昆

北京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前北京市610辦公室主任魯為

河北省副省長、省政法委委員、省公安廳廳長兼黨委書記劉凱

黑龍江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高繼明

山東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勇

河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胡道才

前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家福

吉林省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副主任李光輝

前遼寧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兼局長、現大連市公安局局長張振鐸

其他中下級中共官員不在此列舉。

早在2019年,美國國務院向法輪功學員透露,對人權迫害者及其家屬嚴審簽證,實施制裁

此前,美國法輪功學員數次將迫害者名單遞交給美國國務院,國務院官員告知他們,名單收悉,會審核所有提交的迫害者個人情況,依法處理。

2019年,黑龍江省某市法輪功學員把美國懲治人權迫害者的政策以傳單等形式,在全市散發了一遍,引起迫害者的恐慌。

一位「610」人員說,「我沒打你們吧?我沒罵你們吧?不要通報我,不能不讓我家孩子出國。」

一位參與迫害的公安局長問:「為啥不讓我們孩子出國?」

截至2021年12月18日,明慧網惡人榜,搜集了113,622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名單,他們的個人信息和惡行也被記錄在案。

美國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實施制裁

2021年5月12日,「世界法輪大法日」的前一天,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宣布,制裁一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四川省成都市前「610」辦公室主任於輝。

這並非美國首次點名制裁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官員。

2020年12月10日,美國國務院宣布,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梧村派出所主管黃元雄,進行制裁。根據美國的規定,黃元雄及其配偶不得入境美國。

就中共警察黃元雄被美國公開制裁一事,2021年1月13日,美國國務院一位發言人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根據特定情況,一些制裁是公開進行的,還有一些則是私下進行的。」

美國國務院2019年也告知法輪功學員,近年多人因迫害人權被拒發簽證,皆因參與迫害法輪功。

2019年11月初,美國華盛頓一家知名人權組織透露,美國國務院的相關部門擴充人員編制,加大力度使用禁止入境及凍結財產的手段制裁其它國家的人權迫害者。

明慧網報導,美國國務院對迫害者名單有一個新的調整,即,對嚴重侵犯人權的惡行(如酷刑、毆打),一個官員只要是惡行實施單位的負責人,即可列入懲罰之列,而不需像以往那樣證明此官員對某次具體惡行下達了命令或進行了指揮。

美國國務院官員還強調,他們不看重迫害案例的數量,而看重具體事實,只要某惡人有一個案例具備足夠的具體事實的描述,就可將其放入特殊名單。

被明慧網記錄在案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犯罪行為包括:騷擾、監控、蹲坑、恐嚇、株連、苛扣工資、開除公職、勒索錢財、勞教、綁架、關押、陷害、構陷、各種酷刑折磨、批捕、非法庭審、判刑、迫害致死等等。

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期間,通常遭到酷刑迫害。

2018年4月21日,美國國務院公布2017年度國別人權報告,代理國務卿蘇利文(John Sullivan)點名中共等8國嚴重侵害人權,提到法輪功學員受到中共系統性的酷刑迫害,比其他群體更嚴重。

中共採用了上百種酷刑手段來折磨法輪功學員,如:電刑、火刑、水刑、凍刑、銬刑、坐刑、餓刑、抻刑、毒打、性虐待、藥物迫害、墮胎、活摘器官,使用動物摧殘等等。

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部分迫害事實

此次被列入要求制裁名單的張軍,歷任中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刑二庭庭長、最高法院副院長、司法部副部長;2017年起,任司法部部長、最高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等職。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2017年,中國大陸97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40人被迫害致死;2018年,4,84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933人被非法判刑、68人被迫害致死;2019年,789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近萬人被綁架騷擾;2020年,61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84人遭迫害離世。

此外,2021年1至10月份,獲知有10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含冤離世;11月份獲悉,至少新增63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

時任中共司法部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對以上非法判刑以及部分迫害致死案例,負有主要職責。

僅以最近案例為例:

1. 法輪功學員付貴華於2021年7月25日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猝死,兩個月前,2021年5月27日,付貴華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2. 湖北漢川市53歲的法輪功學員胡漢姣,被劫入武漢女子監獄的第13天,2021年11月9日,她丈夫接到監獄打來的電話,稱胡漢姣因病在醫院死亡;家屬要求看胡漢姣的病歷和遺體,遭監獄拒絕;2021年6月下旬,胡漢姣遭非法判刑四年。

3. 68歲的遼寧法輪功學員李振東,2021年11月13日清晨5點多,在瀋陽東陵監獄服刑期間,被迫害致死;李振東於2019年7月10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關押在瀋陽東陵監獄。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對以上法輪功學員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明慧網表示,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實施迫害,都是違法犯罪行為,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天羅地網 迫害者面臨多國制裁

目前,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以及歐盟(27國)均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該法案授權政府制裁侵犯人權的罪犯、貪腐官員及惡意網絡行為者,制裁方式包括凍結相關官員、機構或團體在相應國家的資產,並禁止相關人士入境。

今年四月,歐盟之外的挪威也通過了《國際制裁實施法》(Ac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ternational Sanctions)用以制裁人權迫害者。

在日本,雖然尚未通過類似《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法律,但日本政府仍可援引現有的有關外國交流與貿易的法律,對人權迫害者施以凍結財產、禁止入境的制裁。

此外,五眼聯盟等西方國家之間也互通人權迫害者的信息。美國、加拿大及英國在這方面已有密切合作。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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