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倍增 中共擬下調刑責年齡至12歲引爭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0月14日訊】中共治下的社會道德加速崩塌,過去10年中14歲以下的犯罪比重幾乎翻倍。中共刑法草案擬將惡性殺人案的最低刑責年齡從14歲下調至12歲。對此,有中國律師表示支持,也有律師認為治標不治本。

據中共黨媒報導,週二(13日),中共《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本提請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其中涉及個別下調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對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此前《刑法》規定,對此類犯罪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段是14週歲至16週歲。年滿16週歲的則負全部刑事責任。

據《北京日報》此前報導,中國14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總量的比重,已從2009年的12.3%上升到2017年的20.11%。

北京律師莫少平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現在中國人的認知年齡提前了,身體發育也提早了,加上近年來14歲以下犯罪大量增加,故有必要降低刑責年齡。中國律師王亞中也表示贊成,並指出,未成年人惡性犯罪是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失敗,在沒有其它社會矯治途徑的情形下,法律就成為最後一道防線。

不過,另一位匿名律師表示,他不贊成通過下調刑責年齡來解決社會問題。他說,這種策略本質上治標不治本,中國現在青少年犯罪低齡化,由很多因素所致,包括社會因素、家庭因素以及政府因素,修改刑法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他還表示,修改刑責年齡的條款中,所謂「情節惡劣的」這種模糊表述是不妥當的,以後會出現有些12歲的殺了人,承擔了刑事罪行,有些13或14歲的殺了人,卻沒有承當刑事責任,因為相關「標準」掌握在公權力的手中,這會產生司法腐敗。

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強姦未遂,殺害10歲女孩並拋屍灌木叢。警方只對犯案人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此事引發輿論關注。

有人建議引入英美等國家的「惡意補足年齡」制度,意即在未成年人殺人案當中,如果有證據顯示該未成年人在犯罪時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特徵,那麼即使沒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仍然可以按照成年人的標準進行審判。

(記者鐘鼓笙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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