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 法院:高通須授權專利技術給對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07日訊】針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於2017年初提起針對高通反壟斷訴訟,聯邦法官週二 (6日) 裁定,芯片銷售商高通必須將部分技術授權給英特爾等競爭對手。

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週二做出初步裁決,高通公司(Qualcomm)須將部分技術授權給英特爾(Intel)等競爭對手,包括製造行動數據機晶片所涉及的一些專利。該專利主要是讓智慧手機能夠連結無線網路。該案預計將於明年正式開庭審理。

Koh表示,高通在文件中已無爭議地表明,數據機晶片是手機的核心組件,由於它提供數據機晶片的標準,高通公司不能歧視晶片供應商。

10月,高通與FTC曾聯合要求法官,在他們進行和解談判時,先推遲此項裁定最多30天。但Koh否決了該提議,並於週二發布了自己的判決。

目前尚不清楚該裁決會對高通與FTC的和解談判產生何種影響,但高通的股價在新聞發布後下跌約0.3%。不過,在尾盤有所拉高,收漲0.25%,至63.63美元。

高通公司以專利授權為主要的收入來源,但是包括蘋果等一些大客戶,都對其提出訴訟。高通則一直為其商業模式辯護,在全球範圍內受到監管方的挑戰。

韓國與台灣之前都做出不利高通的判決,高通也對判決進行了上訴。

台灣公平會與高通公司於今年8月9日達成訴訟和解,高通將進行5年期產業投資方案,並就「台灣營運與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COMET)」、「5G技術與產品開發」、「協助台灣OEM廠商全球市場拓展與新興產品開發」、「研發及創新育成」等4大關鍵領域進行投資,直接投資總額約達7億美元,並繳納約9300萬美元罰款。

(記者李紅報導/責任編輯:程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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