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和中央芭蕾舞團互咬 「紅色娘子軍」侵權惹禍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04日訊】中共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的編劇梁信,起訴中央芭蕾舞團著作權侵權一案,法院判決舞團敗訴,賠償梁12萬元人民幣,直到梁過世,舞團仍未履行判決。近日,法院強行執行判決後,舞團發聲明辱罵法官,最高法院也加入互咬戰團,3日晚發貼斥責舞團蔑視法律,「舞姿再優美也會形象掃地」。

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編劇梁信,於2015年起訴中央芭蕾舞團著作權侵權,法院判決中央芭蕾舞團須對梁賠償12萬元人民幣,但兩年多過去,梁信本人也已經於去年1月28日去世,但舞團仍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梁信家人繼續訴訟,北京西城區法院終在2017年12月28日判決強制執行,扣劃中央芭蕾舞團款項13.87萬元。

中央芭蕾舞團1月3日發聲明稱,法院「肆意踐踏國家法律、破壞社會法治」,作出「罔顧案件事實的自相矛盾的荒唐枉法判決」。聲明又把矛頭指向了法官,稱「辦案的劣質法官敢如此明目張胆枉法判案」,「這是哪個法學院教出來如此濫竽充數的法官」,還揚言「堅決與司法腐敗鬥爭」。

針對舞團的辱罵,最高法院當晚也加入了互咬戰團,3日深夜,最高法轉發一個署名「史洪舉」的評論文章,標題是「蔑視法律者,舞姿再優美,也會形象掃地」,直斥舞團「對法院生效裁判及法官進行污衊和語言攻擊,並充斥着激烈的道德指控,這顯然不是一個高級別文化單位應有的氣度和姿態」。

評論還指出,芭蕾舞團顯然是和法治文明在唱反調,拒不執行生效裁判,又用「潑婦罵街」的方式攻擊生效裁判,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

《紅色娘子軍》版權案 糾纏20多年

《紅色娘子軍》版權案可追溯至1964年,當年北京舞蹈學校實驗芭蕾舞劇團(中央芭蕾舞團前身)改編自梁信的同名電影劇時,中國還沒有完備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直至1993年中央芭蕾舞團和梁信簽署協議,一次性付給梁信5000元人民幣。但之後又屢生版權糾紛。

近日,中央芭蕾舞團開記者會稱,《紅色娘子軍》著作權糾紛案是一宗因梁信及女兒梁丹妮、女婿馮遠征背信,撕毀1993年雙方簽訂的《協議書》,詐取不義之財引發訴訟案,又指馮遠征夫婦「利用媒體顛倒黑白欺騙輿論大演悲情戲」,認為法院的判決錯誤。

馮遠征則在微博反駁,指「中央芭蕾舞團如此無視中國法律,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樣的法盲團領導實在可笑」,另支持北京西城區法院的判決。

電影《紅色娘子軍》的背景

《紅色娘子軍》在文革期間,被列為為中共樣板戲之一,是中共對中國百姓洗腦最具影響的劇目之一。

《紅色娘子軍》(《紅》劇)的真實歷史背景是,1931年5月,中共在海南省瓊海市萬泉河畔的小山村裡,招募100多位農村女子,組建了一支女子武裝軍特務連,這個號稱由紅色娘子軍組成的中共第一個女子特務連,僅存500天,即被國民黨軍隊打散,娘子軍也隨之解散。

但中共改編後的《紅色娘子軍》,被打造成了「反抗地主壓迫,解放勞苦大眾,跟着黨鬧革命」等等洗腦教育內容。

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中女主角吳瓊花,最早的扮演者白淑湘,文革曾被扣上「破壞革命樣板戲」和「反革命」的帽子被鎮壓。該劇的中央芭蕾舞團原團長李承祥則被打為「走資派」關進牛棚。後來,中共考慮到還需要他飾演劇中反角「南霸天」,才恢復其工作。

儘管在中共的歷次運動中,這些「娘子軍」個個人生淒慘厄運連連,但中共仍然利用《紅色娘子軍》舞劇對國民進行洗腦教育。

近年來,中共更是把《紅色娘子軍》編成芭蕾舞劇,甚至推到海外,以此宣傳中共的紅色暴力,結果遭到全球抵制。

人權組織「爲平等與自由負責」曾發表聲明,拒絕美化宣傳中共暴力,拒絕美化中共壓迫,拒絕中共舞劇(《紅色娘子軍》)中的暴力壓迫信息。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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