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親下滅口令 處決朱德之妻

【新唐人2016年05月19日訊】1922年冬,19歲的賀治華和36歲的朱德結為夫妻。賀治華是四川開江縣女子中學的教員,模樣百里挑一,被稱「開江之最」。

賀治華被中共黨內認為是出賣前領導人羅亦農的叛徒,周恩來曾對其下滅口令,不過卻死裡逃生。為了顧及朱德的「光輝形象」,賀治華甚少被提及。

1922年,朱德離開雲南,遠赴馬克思的故鄉德國留學。在上海認識了朱德的賀治華,追隨去了德國。當年冬天,兩人在德國結婚。不過,後來賀治華逐漸嫌棄朱德性格老實、不懂浪漫,對其日漸冷漠。

1925年7月,朱德因從事革命活動被捕入獄,並在三天後獲釋。不過,被德國政府驅逐出境,經波羅的海前往蘇聯。此時的賀治華已經身懷六甲,朱德便把她安置在莫斯科郊外的一個農莊。

1926年4月18日,賀治華生下了女兒朱敏。時年40歲的朱德高興的為女兒起名「四旬」。不過,賀治華卻嫌棄女兒的名字土氣,另給她起了一個洋氣的名字「菲菲「。而女兒的出生,也未能使她對朱德的態度變得溫和。

1926年5月,中共中央決定派朱德回國做統戰工作。而事實上,賀治華喜歡的是朱德的地位和物質財富,並不願意跟著他回國過擔驚受怕的日子。考慮到國內環境惡劣,朱德只好讓妻兒暫居蘇聯。

朱德回國後沒多久,賀治華就讓她妹妹把四旬接回了成都。1926年底,賀治華移情別戀,和在莫斯科讀書的革命青年霍家新結了婚。

張國燾的夫人楊子烈曾在《往事如煙》一書中描述賀治華說:「賀治華生得的確妖嬈,柳眉杏眼,怒中帶笑,愁中見喜,見了高級負責者,熱得像團火。」

1928年初,中共組織上安排霍家新、賀治華夫婦回國,住一間大洋房。霍家新擔任當時中共著名領導人之一的羅亦農的秘書。當時,國民黨欲懸賞3000美金捉拿羅亦農。

不過,霍家新、賀治華夫婦回國後,除了對革命悲觀失望和貪生怕死外,還迷戀大上海奢靡的生活方式,經常出入酒樓舞廳,每月20多元的生活費根本不夠開支。

在被羅亦農批評後,夫婦兩人懷恨在心。於是他們找到租界當局,要求用手中掌握的350多名中共黨員名單和地址,換取出國所需的美元和護照,以便遠走高飛過享樂的生活。

租界當局當即答應,賀治華和霍家新便先報告了羅亦農的地址。1928年4月15日上午,羅亦農被捕。

當日周恩來立即召集特科的陳賡等人開會,並指示陳賡:通過內線查明真相。立即將霍家新、賀治華轉移到安全地方,並嚴加監視,但不要驚動他們。

中共通過內線查清了事情的緣由後,試圖盡快設法將霍家新夫婦手中的名單奪回來。

1928年4月25日清晨,一隊迎親隊伍來到賀治華的住宅前,在猛烈的鞭炮聲中,中央特科的紅隊(鋤奸隊)沖入房中,迫其交出手中黨員名單後,開槍打死了霍家新。而賀治華也連中幾槍,紅隊以為已經將其擊斃。

然而賀治華卻沒有死,只是眼睛被打瞎了一隻,國民黨把她轉移到醫院治療。由於黨員名單已經被中共奪回,沒再繼續追殺賀治華。

當時在中央機關的鄭超麟記述了懲處霍家新夫婦的經過:「恩來出去不久,黃昏時候,鄧希賢走了來,向我討晚報看。那上面登載了今日法租界發生的一件暗殺案,被害者是新搬來的一對夫婦,男的死了,女的躲在床下受了傷,但沒有死。我立即明白了。」

鄧希賢就是鄧小平。顯然,處決霍家新和賀治華夫婦是周恩來、鄧小平決定的。

責任編輯:趙雲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