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蹺!劉漢15罪名中獨缺重要一項

【新唐人2014年5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博文綜合報導)劉漢被湖北咸寧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死刑,據悉,劉漢、劉維兄弟一共被指控犯下15項罪行,但其中偏偏沒有行賄罪,而眾所周知劉漢以周永康為靠山游刃于政、商兩界,背後利益關係網中不乏高官,此舉不禁惹外界質疑中共究竟是何用意。

大陸媒體報導,23日,湖北咸寧市中級法院對劉漢、劉維黑社會集團案一審判決,其中劉漢、劉維等5人被判處死刑,5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22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但是外界注意到,劉漢所被指控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買賣槍支罪等等15項罪名中,唯獨沒有行賄罪。

香港《明報》引述知情人消息稱,中共高層是為了不牽扯劉漢高官朋友圈,以免打擊面過大。

此前法院曾指控劉漢利用非法所得巨額資金尋求保護傘,拉攏、賄賂政府工作人員以免被追究法律責任。但截至目前,只有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前政委劉學軍、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劉忠偉、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前處長呂斌3名「副處級」官員因充當保護傘而被追究責任。

據悉,劉漢在官商兩屆結識不少高官,他所建立的關係網何止如此。大陸媒體曾多次提及劉漢和周永康之子周斌有生意往來,二人關係密切,而周永康的親信包括四川省前副書記李春城、前副省長郭永祥和省政協前主席李崇禧都是劉漢朋友。

官方《新華社》曾報導,在四川省內外,很多人都知道劉漢是「有大背景、大靠山」的人物,甚至能夠左右當地人事安排。「他結交的官員級別已非普通富豪所能比,為拉攏腐蝕官員,不惜重金鋪路」,其「關係網輻射到成都、乃至北京」。

海南、雲南、四川的一些官員都曾接受劉漢賄賂。大陸《財經》媒體曾指出接受過劉漢賄賂高官的職務,但並沒有點出姓名。根據其給出的職務,他們分別是前德陽市委書記、現任四川省政協副主席方小方;前阿壩州委書記、現四川省委常委兼成都市委書記黃新初;前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前四川綿陽市委書記、現任海南省委常委兼副省長譚力;前河北省長季允石太太鄧秀蘭,前內蒙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周德海等。

在紐約的中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共同主席王軍濤博士認為,中共官場的行賄受賄已經是普遍問題,這樣做(不提行賄)一方面能夠避免波及其他官員造成官場大亂,危機中共體制本身,另一方面用黑道殺人的罪名來判劉漢死罪,更能有力打擊政敵而不牽扯他人,為坐實周永康奠定基礎,當局可能用制服薄熙來的方式制服周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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