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解讀薄「無期徒刑」 翻供惹怒高層

【新唐人2013年9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柳清綜合報導)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有些人感到意外。媒體指出,5年前北京原市委書記陳希同、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這兩名中共政治局前委員的刑期分別是16年和18年,似乎成了一個定律。而中共當局今次一改既往,與薄在法庭上的表現,也和中共目前面對的反腐困境有著直接關係。

案情類似陳良宇案 罪名不同

9月22日,濟南中院法庭對被告人薄熙來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8月份庭審時,薄熙來曾對他指控的罪行全部否認。

從央視新聞播出的畫面看到,當聽到審判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時,薄熙來情緒一下失控,當庭狂吼咆哮。

香港《明報》發表資深傳媒人士何亦文的評論文章稱,薄熙來在法庭上推翻自己被中紀委調查時的口供;對公訴方的檢控,以自己不知情、是妻子所為作搪塞,這兩點一定令最高決策層難以忍受。而薄熙來在法庭上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相信更令中共當局非常不滿。將刑期定為「無期」,方顯對對現行製度的堅守、宣告貪官將責任推卸給親屬招數的無效。

文章說,將5年前天津中級法院對陳良宇的判決,與前日濟南中級法院對薄的判決書作對照,發現陳良宇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時,幫助其弟陳良軍得到一塊土地,轉賣後獲利1.18億元。但是,法官將此行為,列入「濫用職權罪」;

而薄熙來妻子薄谷開來為購買法國別墅、接受大連商人徐明資助款,卻列為「受賄罪」。文章指出,兩個接近的案情,卻被賦予不同的罪名。

微博直播非首例 未算改革

文章還指出,用微博直播法庭庭審,薄案不是首例,只不過在此之前直播的案件,沒有那麼引人注目罷了。但這並不能表明中國司法重大改革的程度。也不能表示反腐在製度上有重大改變。 

薄熙來判決書中,「剝奪政治權利終身」8字,意味著薄熙來即使有朝一日以「保外就醫」方式離開監獄,但政治生命已經結束。而在陳良宇的判決中,沒有類似的表述,而且說陳「認罪態度很好」。

不知情責卸親屬難為貪腐開脫

控方指控薄熙來三宗罪:貪污罪、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所有的對他不利的定罪證據,都基本證死。此案定罪已無懸念。根據三宗罪的具體情況,在薄熙來貪污罪和受賄罪的金額認定上,這個金額可判無期或死緩。加上數罪併罰,判決結果是在無期和死緩這兩個結果之間,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也不可能判決死刑立即執行。

具體分析三宗罪,薄熙來對受賄指控予以否定,以對妻子和兒子的行為不知情、同行賄人沒有特別關係,和沒有對行賄人進行權力幫助為由抗辯。

對於貪污罪,薄熙來也予以否定,但法庭證據鏈也顯示罪行成立。

對濫用職權罪的指控,薄熙來質疑王立軍證言客觀性真實性。濫用職權只看有無過度地運用權力的行為,而不問原因是由於政治目的還是報復目的還是情感原因。

在三宗罪證據鏈成立的情況下,控方認為,薄熙來沒有自首、立功、退贓等情節,無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將直接影響量刑。

中共「演戲」 加速民心流失

據《大紀元》日前報導,審薄就是由中共導演,和薄熙來共同表演的一場秀,是用來欺騙外界度過政權危機的一場表演。薄熙來抓住中共當局恐懼垮臺的軟肋,不敢公佈政變和活摘這兩項真罪,因此薄熙來在法庭上表演的一場全盤翻供的好戲,實際是配合庭外江澤民集團。

因此,薄熙來的詭異「微笑」透露的是他篤定習近平不敢判他死刑,其幕後終極大佬江澤民的目的基本達成。

而薄案的判決讓中南海目前無法取悅於任何一方,左派認為薄案是一次「政治鬥爭」和「政治迫害」;而右派認為中南海「大事化小」的審判,是「放薄熙來一馬」,謀反罪、反人類罪成了他們的「人民內部矛盾」,原本中共就流失差不多的民心,這次中共精心策劃薄案審判後,更增加了各派對中南海的不信任,加速流失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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