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判決出爐 無期徒刑 財產沒收

【新唐人2013年09月22日訊】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特別報導。

薄熙來案在北京時間22日上午10點5分,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宣判,宣告薄熙來三條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濟南中院發出的照片中可以看見,薄熙來被四名法警押進法庭聆聽宣判,薄熙來手上還首次被戴上手銬。

稍後濟南中院也在微博上發出「判決要點」文件。其中,「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全案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薄熙來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薄熙來的個人全部財產。

此外,全案涉及的2044.7萬賄賂款項,也遭到沒收。薄熙來在法國戞納松樹大道7號的楓丹‧聖喬治別墅,也將繼續追繳,予以沒收。

眾所矚目的薄熙來案,最後還是只以三項較輕的罪名來結案,至於薄熙來所涉及的三項重案,包括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則還是被中共當局掩蓋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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