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二審勝訴 獲一千精神賠償金

【新唐人2013年07月15日訊】中國湖南「上訪媽媽」唐慧起訴永州市勞教委一案,7月15日終於有了結果,湖南高院判決,唐慧勝訴。

7月15號,中共湖南省高級法院二審作出判決:由永州市勞教委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1641.1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但不必進行書面賠禮道歉。

北京律師唐吉田:「這個判決它有個象徵性的意義,對於區區這一千人民幣算不了甚麼,但是它標誌著公民只要努力去爭取,加上社會各界的幫助,對一些問題總有一些改變的可能。」

湖南高院的判決出爐後,在大陸網路上迅速引來數萬網民的跟貼,網民紛紛指責這種「勝訴」像是打發一個要飯的!

北京憲政學者陳永苗:「它判那麼多錢,意思就是說,我實在沒辦法了,裝一下樣子,讓你們也高興不起來,相當於打公眾的臉,即使你們鬧的很歡,但是判決還在我手上。」

北京律師唐吉田則表示,唐慧的案子不是個案,不管現在賠多少錢,最起碼當局輸了。

2006年,唐慧11歲的女兒被多人強姦、強迫賣淫,唐惠不滿法院對案件的判決,多次上訪,2012年被永州勞教委判勞教一年半。由於社會輿論強大的壓力,幾天後湖南省勞教委撤銷了勞教決定。今年1月,唐慧向法院起訴永州市勞教委,但是,一審敗訴。

新唐人記者李韻、丁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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