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窒息死亡 毒鴛鴦棄屍遭判刑

【新唐人2013年01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5日電)毒鴛鴦蔡男、徐女棄置窒息死亡的兒子,直到男童屆國小就讀學齡,才經警方追查發現。最高法院今天各判兩人9月、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與徐姓女子於民國93年間是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兩人生下1名男童後,共同住在友人位於新竹縣的住處。

蔡男與徐女於93年間某日發現男童窒息死亡,害怕報警導致兩人施用毒品犯行會曝光遭查緝,蔡男竟將男童裝進黑色大塑膠袋,放置衣櫃藏匿3天,之後棄屍友人住處附近。

徐女母親94年間至派出所報案,警方將男童列為失蹤人口,又男童於99年9月已屆國小就讀學齡卻未依時報到,警察局經通報,追查到蔡男與徐女,才找到男童遺骸。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蔡男、徐女發現男童死亡後,沒有送醫救治或報警,還遺棄屍體,依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6月及5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蔡男、徐女僅因害怕施用毒品犯行遭查獲,遂將男童屍體恣意棄置,分別改判兩人9月及6月徒刑,徐女部分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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