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合法?唐慧遭拒賠 怒檢舉2警姦幼女

【新唐人2013年1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張天宇綜合報導)湖南「11歲女孩被逼賣淫」事件中,受害者的母親唐慧因多次為女上訪被勞教,雖然當局最終在輿論壓力下撤銷了對其勞教決定,卻拒絕了唐慧要求國家賠償的申請。唐慧近日表示,她將對勞教賠償問題提起行政訴訟,並將於明日(13日)赴湖南省政法委,檢舉兩名警察姦淫其女的罪行。

據《東方早報》 報導,湖南永州「上訪媽媽」唐慧因被勞教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兩個多月後,日前被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員會以「勞教合法」為由駁回。2013年1月12日,「再次受到傷害」的唐慧對媒體表示,對這一結果不服,將提起行政訴訟。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發生了一起震驚社會的「11歲女孩被逼賣淫」事件,在受害人母親唐慧以死相逼下,當地警方兩個月後才立案調查,結果卻是百名嫖客卻無一被追究責任。對司法機關處理結果不服的唐慧經過5年不懈上訪,使案件三次審批兩度重申,最終在2012年6月5號劃下句號:包括「妓院」老闆秦星在內地兩名被告被判死刑,4人無期,1人判刑15年。

但為女申冤的「上訪母親」唐慧,卻在同年8月,被湖南司法機關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為由關進勞教所。

永州市勞教委認為: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據此,決定對其「勞動教養1年半」。這一消息頓時引發的社會各界的強烈譴責,媒體和網民紛紛站出,聲援唐慧。

巨大的輿論壓力下,湖南省勞教委在唐慧被勞教8天後,不得不撤銷了對其勞教的決定。

2012年11月5日,唐慧因被勞教,申請國家賠償。她在申請書中提出兩點要求,一、要求永州勞教委賠償14萬余元。二、要求永州勞教委對她進行書面道歉。

2013年1月7日,當唐慧得知中共即將停止勞教制度的消息時,還曾為此高興萬分,對自己的「國賠」申請充滿希望。但殘酷的現實給了她當頭一棒,1月11日,永州勞教所以「勞教合法」為由「拒絕道歉」、「拒絕賠償」,他們還表示,撤銷勞教並不是因為對唐慧的勞教是錯誤決定,而是「出於對唐慧的關懷」,「特殊照顧」。

唐慧在得知「國賠」申請被駁回后,感覺自己又被傷害了一次,但獲知此消息的數萬網民再次站出力挺唐慧。因此唐慧再次決定,要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討還公道」。因為她在乎的不是賠償金,而是「一個公平、公正的理」。

此外,唐慧還表示,她將於2013年1月13日,前往湖南省政法委,檢舉永州市檢舉永州市零陵區分局幹警雷某、永州市交警支隊民警劉某在「幼女賣淫案」中強姦其女。

她表示,早在2007年3月,她就曾向永州公安局紀委反映雷、劉二人強姦其女的犯罪行為,而且在隨後的辨認照片過程中,女兒樂樂(化名)從近300張電腦照片中指認出了雷某,但此事最終不了了之,兩個警察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網友在得知此事後,怒罵二警禽獸不如、當局包庇不作為,并力挺唐慧「將維權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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