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橫秋:吳英與文強

【新唐人2012年3月24日訊】 由吳英被判死刑,我想起了文強。

文強能爬到如此高位,絕非等閒之輩,必定精熟於官場規則、人情世故。無奈時運不濟,被野心之徒當做祭品,獻上了招魂復辟的案台。文強自知大勢已去,也只好按照他人的一切設計認罪服輸,即可痛痛快快的死去,也可保全一家老小。  

有人必拿那2000萬說事。當今金融如此發達,貨幣最重要的是其流通性與變現性。銀行卡上的幾個數字,則完全可應付一切事務。而藏匿於魚塘,取存都非常不方便,文強不至於如此弱智。再者,他早會想到如何洗錢、轉移財產,即使真想保存,也只能是更貴重的黃金。這事只能說栽贓者的無能,反倒爆出該案內幕重重。  

再說吳英

在中國搬動一張桌子尚且不易,吳英能集攬巨額資金,也不是一般人物。但是一著不慎,淪落囹圄。更臭棋的一著是,她居然檢舉十幾名貪官以求免死。這一點,她遠不如文強圓滑老道,由此陷入一敗塗地,無可挽回的死地。畢竟稚嫩的很呀,她怎麼能鬥得過那幫子老油條老狐狸老魔頭老東西?  

吳英說:「我即使真的想騙,要是背著這麼多沉重的房子,比蝸牛爬還慢。我借錢只是想經營企業,做自己的事業,做自己想做的事。雖然我有錯,錯不至於犯法,更不至於死罪。」凡有正義感的律師學者,都能引經據典的為其辯護罪不至此;凡有同情心的網友,都從心底覺得她即使有罪,也不如那些碩鼠巨蠹危害之重。但是說這些都沒有用,還是原周口市長張海欽一語道破天機:「人民連屁也不算,一億人的話,不頂一個官的話」。其中的玄機,你懂的!  

吳英和文強兩案,不是適應法律的問題,也不是量刑輕重的問題,而是有人讓他們死的問題。這裡不要討論法律條文,在其上還有最高指示、領導批示、紅頭文件,法律其實和臭老九的地位差不多。再說你「和它講法制,它和你講政治;你和它講政治,它和你講國情……」你掉進一個叫「偉光正」的陷阱,自身尚且難保。說多了,被當做精神病;說煩了,35噸的工程車開到了家門口。  

多說無益。吳英,你還是認命吧!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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