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悔之:漫談「唱紅」 「打黑」以及「不怕左」

【新唐人2012年3月20日訊】很久沒有轉他人的文章了。剛才在賀衛方教授博客看到了他轉載的龔是非先生在去年「唱紅打黑」高峰期寫的這篇文章,便決定把它轉過來。

一、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筆者本以為不值一哂的「唱紅」,已經開始蔓延,居然成了氣候。據新聞報導,唱紅始作俑者重慶的鄰居四川,也開始了轟轟烈烈的「唱紅」,資陽精神病院首拔頭籌,勇奪唱紅比賽第一名。接著,南方某省也計劃於今年全力展開,要放聲高歌。最近,廣西不甘落後,在形式上有新突破。大冬天的,糾集了一干人等,打著「毛主席揮手我前進」、「毛主席我們不怕冷」等大型標語,令人噴飯地群起冬泳。    

其實,我一直秉持這個觀點:文革從來沒結束,只是在形式上、程度上、技巧上有變化。我也一直樂觀地認為,即使本質上是文革,但形式、程度、技巧上的變化,早晚會顛覆這個本質的。可惜,我還是太善良太輕率了。    

唱紅歌,本來就一直在唱,報刊上鋪天蓋地多年不衰的「主旋律」,骨子裡不就是唱紅嘛。這個關係不大,你提倡你的,只要你不假公權力非逼迫我唱。如果是個人的自由選擇,唱紅也好,唱黑也好,不違法就成。君不見北京的許多公園裡,當年的紅衛兵們,或者是追念「激情燃燒的歲月」,或者是靠歌聲回味已逝的青春,或者真的就「心中想念毛澤東」了,總之,數九天寒他們也無所謂,照樣唱得激情澎湃。我每每路過,聽見看見,都莞爾一笑。    

但現在不同了,從重慶開始,「唱紅」成了當地執政者主導的必須參與的運動。去年回重慶老家,不但見識了唱紅,還見識了發紅短信。重慶各區都組織唱紅歌,一時間,每單位組織紅歌演唱團參加比賽,成員不但經常上班時間去練唱,還得到一套質地優良的演出服(可平時穿),個個心裡樂開花。    

最樂開花的是中小學音樂老師,他們平常幾乎沒什麼機會撈外快,而今,各單位的紅歌團,請他們去作聲樂指導,有的中小學聲樂老師一個月下來,報酬多的甚至上萬。常年貧困的中小學音樂老師高興地說:我們願意紅歌天天唱,月月唱,年年唱!    

老家的朋友還講:幾乎天天收到紅短信。原來,重慶每個區都成立了「紅短辦」,紅短辦天天發些短信給市民,幾個月下來,短信枯竭,於是,下令各基層單位,必須按定額編造上交紅短信,其情形與當年小靳莊全體農民寫詩一樣。上交的短信經紅短辦審查後,再擇優群發給各市民。許多人嘲笑而厭惡地說:老子一看紅短辦發來的騷擾短信就立即刪除!    

寫到這裡,我悚然驚覺:唱紅一旦成為個人無法自由選擇的規定動作,動輒以公權和稅款,想怎麼唱就怎麼唱,想唱多大規模就唱多大規模,想花多少納稅人的錢就花多少錢——那與文革又有什麼兩樣呢?

二、   

果然,紅歌甫畢,行動開始。    

去年,重慶掀起比唱紅得民心百倍的「打黑」。一時間,如風捲殘雲,整個重慶沸騰了。用某書記的話講,打黑是被逼的,不打實在不行了。黑社會猖狂到了在朗朗共產黨乾坤之下,居然逼迫執政者去橫掃,可見其厲害。果不其然,不打則已,一打遍地皆是,幾個月內,抓了小一萬的黑社會分子,累得好幾位人民警察活活死在打黑崗位上。    

要是倒退四十多年,抓完就往勞改農場送,乾淨利落,人民還拍手稱快;要是倒退五十多年,送都懶得送,太麻煩,罪大惡極看不順眼的,就地正法就是了。當然,時間無法逆轉,因此,這一次「打黑」,還必須經過法律的檢驗,而這正是我們社會的巨大進步。於是,趙長青律師出場了,打黑最著名的黎強案,趙律師依法逐條駁斥,雖然法院不採納,但趙律師的結論是:沒有一條證據能證實黎強是黑社會犯罪。這個結論令輿論嘩然,網絡上一時群情激奮,謾罵趙律師是黑社會幫兇。大戲演到這裡,我開始懷疑。這樣運動式的打黑,會不會再現83年嚴打甚至文革中那樣大量的冤假錯案呢?不過我還在期待和自我安慰,我想,這些年來,國家的法律健全了不少,司法、執法實踐,也進步不小,應該說,只要經過了公、檢、法、辯四方力量獨立較量、彼此監督(奇怪的是重慶居然把這四方「聯合」起來了),那麼,錯案和冤案的可能性就應該大為減少。    

接下來,龔剛模案閃亮登場,我的期待落空了。    

龔案牽引出殺雞儆猴的李莊案,這些天來,成了輿論的焦點。正是這個焦點,使我終於有興趣和機會,通過報刊及網絡,瞭解到重慶打黑的太多瑕疵,這些瑕疵令人震驚。如果用不帶情緒的準確的法律術語來描述這些瑕疵,那就是:在李莊案中,重慶司法執法當局,嚴重違背了法律,甚至踐踏了法律。這不是我的結論,而是根據大量網絡分析文章包括李莊案兩位優秀的辯護律師的辯護詞和起訴書,完全可以有理有據地得出的結論。在已經知道的事實面前,我認同這個結論。    

三、    

好了,猛然驚醒,唱紅的必然邏輯結果是什麼?就是現在的李莊案。    

利用完全控制的輿論先行造勢,利用民眾的積怨藉機進行道德審判,民眾拍手擁戴,然後痛下殺手。文革就是這麼紅紅火火地搞起來的。打黑不能成為黑打,這個道理許多網友已經分析透切。我非常疑惑的是,為什麼只能選擇以「黑打」的方式來打黑呢?    

李莊這個案件發展到現在,我特別不讚同一些網友的妥協,甚至,我覺得高律師那樣謙和也沒必要。那些贊成妥協的人,其實是太善良了。這個典型的案件,無妥協可言,無退路可言。實際上,打黑以來的種種違法事實,已經在預示這個國家和社會未來的走向,是重返人治的假借民粹的政治運動的「文革」來治理國家呢,還是向前進步,逐步明確法治,嚴格執法,以推進這個社會向法治轉型。從這一點看,的確是「兩條路線的鬥爭」。回到人治,我們的民族和國家,將再一次回到動亂和極左專制之中,再一次回到鴉雀無聲之中,人民將飽受摧殘,前景一片黑暗;力行法治,我們國家才能走上政通人和、健康成長的坦途。以黑打來推進所謂的打黑,絕對是令中華民族墮入萬劫不復深淵的末路!極左的殷鑑不遠,我們要警惕。    

蔑視法律,以為權力高於一切的人,最終會受到懲罰,我堅信這一點。因為這樣的權力的傲慢和對權力的崇拜,完全否定了「一切權力來自人民」的憲法精神;無恥地塑像造神、為個人歌功頌德,也完全否定了《黨章》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的規定;而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早就把「文革」釘上了「大浩劫」的恥辱柱,那些企圖翻版文革的人,就是公然背叛決議——違背黨紀國法,放肆踐踏黨的決議,怎麼可能不受到懲罰!    

因此,我並不像很多網友那樣,太多地看重李莊到底能否脫罪。李莊不能脫罪又如何,本來就沒依循法治,李莊不能脫罪那不是辯護人的失敗,也不是李莊的失敗,那是其人治企圖昭然於天下,那是他們違法胡作非為的徹底暴露。    

四、    

突然從一篇報導中看到,某人自信地宣稱「不怕左」。好在我記憶力還不很壞。記得小平先生92年南巡講話裡有一句:「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小平先生當時語重心長地講:在我們黨的歷史上,左這個東西害死人哪,好端端的東西,一左,就全部毀壞了。    

「不怕左」,我不知道這個「左」的內涵是什麼。但從唱紅,發紅短信,運動式踐踏法治的打黑來看,這個「左」與黨的歷史上的「左」沒什麼兩樣。    

固然,當今社會腐敗盛行,貧富懸殊,社會不公。要解決這些問題,依靠什麼?是依靠唱紅歌,是依靠煽動民粹仇富情緒,不問青紅皂白地消滅有產階級因而全體變成無產階級?是依靠胡亂地「打土豪、分田地」,瓜分那些「先富起來的人」的錢財?是依靠不講法治抓人判罪的「黑打」?顯然不是!這些手段,在我們國家的歷史上,都曾經使用過,結果如何,是獲得了社會進步還是退步,是富裕了人民還是赤貧了人民,是促進了文明還是孳長了愚昧與野蠻?這些,早就有歷史事實給出了答案。    

毋庸諱言,我們國家,現在已經又到了一個歷史抉擇的關鍵時刻。在這個關頭,如果我們走回頭路,甚至拜人治之惡煞為治國之神聖,那麼,從五七年反右、六六年文革等等以來,在人治極左社會箝制下痛苦呻吟的人民,在瘋狂道德主義虛偽光環下野蠻踐踏人權的封建專制政治的歷史,就必然重演。    

請一些盲目的激憤的網友,冷靜地想一想:如果我們的生活中黑社會猖獗,我們需要依靠什麼來治理?我們只能依靠民主,只能依靠法治,只能依靠每一個人自由權利的充分保障,包括我們思想的自由、表達的自由、結社的自由、遊行示威的自由以及信仰的自由。如果非要我唱什麼歌,我願意為每一個人的自由權利歌唱,絕不願意再去唱什麼烏煙瘴氣的「大救星」!  

自由、民主、法治、富強的社會主義中國,才是國家未來正確發展之路,舍此別無選擇。那些文革餘孽,別做春秋美夢了,歷史不會重演,人民不會再願被愚弄。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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