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湯:中共犯有「遺棄窮人」的大罪

【新唐人2012年1月13日訊】 中共吃裡扒外,對內搜刮,拿民眾的血汗錢援助亞非拉,對國內民眾,則堪稱窮凶極惡……

中共第六次人口普查發現,全國有「黑戶」一千三百萬,意味著每一百個中國人中就有一人沒有戶口。雖然每一次人口普查,政府都會「大赦」一批超生「黑戶」,但中共國家計生委專家委員梁中堂也承認:「只要計劃生育與戶口登記捆綁在一起,’黑戶’問題就無法解決。」

黑戶」幾乎無法享受任何一種公民權利……「黑戶」的權利比不上無國籍人。如國際公約《關於無國籍人地位的公約》就要求締約各國對合法在其領土內居住的無國籍人,在從事工作以換取工資的權利方面,在自己經營農業、工業、手工業、商業以及設立工商業公司方面,給予的待遇不得低於一般外國人在同樣情況下所享有的待遇。 「黑戶」甚至比勞改場的犯人還要低一等。至少勞改人員還有勞動權利,勞動後取得伙食和零花錢的權利。

「黑戶」的生活有多慘?媒體披露過一些事例。

新華網報導,2008年1月6日,北京一名高三女生因沒有戶口,擔心不能參加高考,服毒自殺……

南方周末記者黃秀麗、實習生任楚翹曾經報導過,十八歲的北京姑娘李雪是沒有戶口的「黑人」,十八年的「黑人」,導致她無法上學,不能坐飛機,也意味著將來她很難找到工作,無法結婚生子……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一日,李鴻玉和白秀玲的第二個孩子李雪出生,此時大女兒李彬已經八歲。李、白二人都是殘疾人,不容易。白秀玲所在的單位是街道的三產企業「永外釉料廠」,因為她超生,還在月子裡,就接到了工廠的「職工開除(除名)公職審批表」。這個四口之家一個月收入只有一百多塊,李鴻玉作為北京皮毛三廠的工人,停崗在家,收入不高。嗷嗷待哺的嬰兒、妻子的失業,使這家人迅速陷入貧窮,對於他們這樣入不敷出的窮家庭,湊齊計生機構開出的五千元超生罰款比登天還難。

為了給李雪上戶口,其父李鴻玉上訪十六年,訴訟十年,至今無成。

李雪到了上學前班的年齡時,因為沒有戶口,學校堅決拒收李雪入學。第二年,到了李雪正式上學的年紀,學校仍然不鬆口。李雪開始自學……自學了十一年,李雪自認為只有小學四年級水平,而且只限於語文和數學。李鴻玉上訪要不來李雪的戶口,就想起了打官司。從二00一年起,他開始對相關的行政部門「發難」。先告崇文區計生辦;再告永外派出所;一審敗了打二審,二審敗了申訴;先自己告,又以白秀玲的身份告,再以李雪的名義告。李鴻玉還讓大女兒李彬學習法律。李鴻玉的理由有兩點。一是《戶口登記條例》中關於嬰兒出生後無條件登記戶口的規定;二是《計劃外生育費管理辦法》中要求計生部門按照統一的格式下發行政處罰單,恰恰永外街道的處罰單不符合戶口條例規定的樣式,因此可以依據戶口條例規定,拒絕繳納罰款。十一年的官司,李鴻玉全部敗訴。 「他就是告。告哪裡都沒有用。政府不存在工作問題。」當地街道辦事處宣傳部長韓光堃認為。

筆者不能認同街道辦事處宣傳部長韓光堃的「政府不存在工作問題」的說法。

限制超生嬰兒落戶,是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熟悉法律的人士提供的答案是否定的。國籍法規定,父母一方為中國公民,就具有中國國籍;父母是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本人出生在中國,也是中國公民。已經實施了五十三年的《戶口登記條例》也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超生的處罰僅限於要求超生戶繳納「社會撫養費」。因此,嬰兒出生後戶口登記是無條件的。然而,官方戶口管理機關將計生部門的證明作為上戶口的前置條件,卻是現行法律之外的「潛規則」。國家計生委專家委員梁中堂認為,催生這一土政策的仍是「計生一票否決」。上戶口對派出所來說不是大事,但某地冒出一批超生者,是一件計生大事故。 《求是》下屬的《小康》雜誌報導,二00八年,山東蒼山縣曾經爆出五萬名超生嬰兒「黑戶」,一位官員接受采訪時稱「沒有因為戶口問題處理幹部的,只有因為計劃生育問題被處理的」。於是,在自己任期內堅決讓超生嬰兒「黑著」,成了一些官員保住烏紗帽的霹靂手段……

有高達一千三百萬「黑戶」因拒絕交納超生「罰款」而被拒絕上戶口。筆者相信這些「黑戶」絕大多數是中國最下層的民眾,李雪的父母是城市的殘疾人,多數是農村人,他們生計不易,奶粉錢尚且沒有著落,如何交得起超生罰款?有錢不交超生「罰款」的人所佔比例不會太高。況超生「罰款」違憲傾向十分明顯——憲法規定公民有交稅的義務,卻沒有規定公民交費的義務,因此中共立法徵收超生罰款即「社會撫養費」,於憲無據,以違憲論,人人皆應抗拒。中共官方每年「三公」消費接近一萬億;若每個「黑戶」拖欠的超生罰款以一萬元計,一千三百萬黑戶約共計拖欠了一千三百億元罰款,似乎的確掃了官方人士公款吃喝的「酒興」,莫非這就是官方不給「黑戶」上戶口的理由?

中共刑法設定「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雖然嚴格地說,遺棄罪的犯罪主體是自然人,政府不是遺棄罪的犯罪,但從道義上來說,政府有給公民上戶口的義務,政府有給公民提供義務教育的義務。然而,以千萬計的兒童被「黑戶」,甚至被剝奪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他們是被政府遺棄的窮人,這是一場重大的人道災難,所以,筆者可以這麼說——中共犯有「遺棄窮人」的大罪。

一千三百萬「黑戶」,有人說現在是「五千年來最黑暗」,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文章來源《觀察》首發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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