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再改王荔蕻罪名被指濫用法律

【新唐人2011年8月2日訊】日前,中共當局再次更改對知名維權人士王荔蕻的起訴罪名。香港維權律師認為,這突出體現了當局隨意羅列罪名打壓維權人士一貫手段。據悉,自從王荔蕻因參與“福建三網友案圍觀”活動被當局逮捕後,對她的起訴罪名一再更換。



據德國之聲報導,維權人士王荔蕻的代理律師劉曉原在推特網上表示,8月1日北京朝陽區溫榆河法庭在對王荔蕻的起訴書上再次將罪名改回“尋舋滋事罪”。

據了解,今年3月21日王荔蕻因為參與“福建三網友案圍觀”活動,當局以所謂“尋舋滋事”將其刑事拘留,隨後當局正式逮捕王荔蕻有把罪名改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對此,劉曉原認為,當局沒有王荔蕻“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的定罪證據,因為當時在福州馬尾法院參加圍觀時,公安機關已經實施交通管制,況且王荔蕻是在公安指定的位置進行圍觀的。而“尋舋滋事”定罪名打擊面很大,容易用來定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與"尋舋滋事罪"在量刑上是一致的,都是最高刑期為五年。

同時劉曉原指出,當局的舉動體現了對王荔蕻判罪的決心。

王荔蕻的兒子齊建翔表示,當局如果用“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來定罪的話太離譜,曾參與過"福建三網友圍觀團"的多位網友表示願為母親作證。這樣當局很難達到目的。同時他認為當局先定罪名,後找證據的做法,說明他們已經達到喪心病狂的程度。

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秘書潘嘉偉分析指出,中共當局的做法不同以往,過去都是指定罪名然後再根據罪名判罪,這樣多次更換罪名,說明當局正在為她羅列比較容易的罪名,這是當局濫用法律打擊維權人士典型的案例。呼籲更多的港人站出來支持王荔蕻。

據代理律師透露,王荔蕻健康狀況不是很好,身體日漸消瘦。目前具體開庭日期還沒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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