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小官貪超億

【新唐人2010年9月7日訊】 (新唐人记者松风综合报道)縣處級、鄉科級幹部,在許多人眼裡是個小官,但個別小官家財少則千萬,多達數億元,“小官大貪”現象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大陸媒體報導,山西省近年在煤焦領域清繳各類違規違紀資金183億元,其中一個縣煤炭局長能擁有38套套房子;一個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擁有十幾輛輛車;一個縣公安局副局長喝的上萬元茶葉,堪稱小官大貪的代表。

身價過億的“小局長”

官居科級,家財卻達數億元,原山西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郝鵬俊因被查獲擁有38處房產而名“震”全國,他在北京、海南等地購買的房產38處,僅北京35套房合同房價款就高達1.7億元;郝鵬俊本人及其親屬的存款1.27億元。

乘著煤炭局長的“東風”,成南嶺煤礦肆無忌憚地非法生產、越界開採,規模迅猛擴大,由一個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展成總資產5285萬餘元、淨資產1700萬元的大煤礦企業,職工達500多人。2003年至2008年,該公司在與蒲縣遠中洗煤廠等22家企業業務往來中,銷售原煤直接收取差價而不進行申報,逃稅1871余萬元,逃稅額最高占到應納稅額的82%。

財產過億、轎車十幾輛縱橫“黑白兩道”的“帶頭大哥”

財產過億、轎車十幾輛、信佛、熱衷公益……山西省繁峙縣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穆新成被“雙規”後迅速在網路躥紅。由於當地大多礦點的資金來源、股東身份、礦點的合法性、開採規模和安全設施的規範性等都經不起法律推敲,擺不上桌面,於是,縱橫“黑白兩道”的穆新成成了定紛止爭的“帶頭大哥”。

“穆新成就是繁峙礦山糾紛的民間總調解人”,繁峙一位要求隱去姓名的鄉鎮書記說。當地的幹部、群眾反映,穆新成和幾個大的鐵礦老闆是好弟兄,經常幫著在礦老闆之間調解各種紛爭。由於其特殊職務和擁有的財力及社會關係,他實際上成為繁峙縣礦產事務的“總調解人”。

喝著上萬元一斤的茶葉煤礦“保護傘”

近日,因大肆收受索要巨額賄賂,山西靈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史雙生被一審判死緩,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收繳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幣3000余萬元。

經法查明,2003年3月史雙生在任靈石縣公安局刑警隊長期間,幫助靈石縣人徐某取得該縣徐家莊煤礦的經營權。在徐某經營徐家莊煤礦期間,非法收受徐某共計1360萬元。史雙生以入股分紅、借款、買車等名義,非法收受劉某1640余萬元。史雙生還多次去澳門賭博,輸掉1800多萬元。

權力尋租導致煤礦監管惡性循環

山西的煤礦歷經“有水快流,快速致富”、承包入股、企業改制、產權交易多個發展階段,經營主體由當初的國有、地方、鄉鎮三分天下轉變為國有、地方、集體、股份、個人等多種主體,煤礦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頻繁變動,企業多小散亂和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問題日益突出。此外,煤礦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現象嚴重,監管權力尋租導致煤礦監管惡性循環。給縣鄉兩級少數涉煤監管單位和個人進行權力尋租帶來可乘之機;而由監管權力尋租後造成的政策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必然導致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的再次發生,為監管權力再次尋租提供空間,使煤礦監管進入“發生事故———停產整頓———權力尋租———放鬆監管———發生事故———再停產整頓———再權力尋租”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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