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铭:中共(防范办)违背国家《宪法》同样应该被起诉

自5月份以来,国内外法轮功学员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起诉江泽民,请求严惩其发起并操纵国家机器非法迫害法轮功的行径。到7月30日为止,已超过十二万名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诉。诉江大潮已成翻江倒海之势,是哪一个历史小丑都阻挡不了的。

然而在6月17日,中央防范办却冒天下之大不韪,非法下发了《关于坚决打击“法轮功”借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之机发起诬告滥诉活动的通知》(办发电【2015】21号)(机密)文件,部署各地开展新一轮非法迫害大陆信仰“真善忍”法轮功修炼者活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省、市、县防范办相继下发文件。

《宪法》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今天12万法轮功学员依据被非法迫害的事实,依法控告江泽民,即使检察院、法院未实施立案登记制,接到控告状后,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和法院应当查清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中央防范办(办发电【2015】21号)《关于坚决打击“法轮功”借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之机发起诬告滥诉活动的通知》提到,“法轮功分子针对我前党和国家领导人提起诬告诉讼活动,企图制造影响,冲击我政策和法律底线”,“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这明显是对依法控告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进行诬陷、诽谤、压制和打击报复。

什么是诬告滥诉?江泽民一九九九年悍然发起了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迫害,把上亿的信仰“真善忍”的民众推向打击面,国内16年打压法轮功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的造谣污蔑的文章,以及各地所谓转化的、劳教的、刑拘的人员数据都是江泽民涉嫌犯罪的证据。16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滥用整个国家资源,迫害中动用百余种酷刑,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摧残法轮功学员,使众多的人被致伤、致残、致疯、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等,导致千千万万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都是血泪凝结写成的诉状。这是15亿中国人乃至全世界有目共睹的残酷事实。这是江泽民永远掩盖不了、擦洗不掉的滔天罪恶。这是十二万人雷霆万钧般的公诉。中央防范办此时跳出来招摇什么说诬告滥诉,下发文件只能是欲盖弥彰,助纣为虐。敢问防范办,可将《九评共产党》一书发放至基层机关学习乎?

据上所述,中央防范办(办发电【2015】21号)机密文件是一种严重的挑战宪法,亵渎宪法的的违法行为。歪曲和背离了国家《宪法》的规定,是一种严重违背国家《宪法》行为。是设法非法剥夺公民权利的行为,是对江泽民、周永康、李东生等血债派非法镇压法轮功16年邪恶政策的继续。必须依法严肃予以追究。

按照宪法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规定。

在此笔者呼吁!所有愿意维护国家法律的中国人,那些心存良知、尚有正义的国人,站起来起诉声讨中共防范办这个违背国家法律的,亵渎民主自由的,糟蹋国人尊严的这个非法机构。用国家的法律,起诉中共防范办,追究(办发电【2015】21号)文件中的违法所为。时间走到了今天,历史的现实中斗地主、砸狗头的年代过去了,大炼钢铁亩产万斤粮的年代过去了,十年文革的浩劫过去了,8964的杀戮也过去了,指鹿为马的年代彻底过去了。把15亿国人认为都是脑残,污蔑神佛打压信仰,任由魔鬼作践的年代也彻底过去了。天道昭昭,重塑中国人道德基石的年代来了,谁做了恶都得偿还的年代终于来到了。江泽民必将被依照《宪法》提起公诉的年代也来了。

在此提醒那些所谓中共《防范办》的还在继续为江泽民、周永康等血债帮站台的个别高级动物,和所有各级还在忠实履行这个中央防范办(办发电【2015】21号)非法通知的人们,和那些站在一线的从事打压法轮功的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你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高层会议讲话中指出的:〝要勇于面对严峻事实,承认、接受党蜕化变质走上亡党毁国危机的事实。〞认真领会这个讲话的内容和其中内涵,“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早早的给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寻找一条归路。中国人不是都讲能进能退、善始善终吗,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那些造反派打砸抢的三种人最后遭遇的下场都是非常可悲的,但是文革造反的时候,也是按照最高的指示干的,最后没有人替他们负责。清醒吧同胞!当你按照你的上级指示做了坏事的时候,同样要为你所犯下的罪恶买单。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20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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