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銘:中共(防範辦)違背國家《憲法》同樣應該被起訴

自5月份以來,國內外法輪功學員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起訴江澤民,請求嚴懲其發起並操縱國家機器非法迫害法輪功的行徑。到7月30日為止,已超過十二萬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機構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訴。訴江大潮已成翻江倒海之勢,是哪一個歷史小丑都阻擋不了的。

然而在6月17日,中央防範辦卻冒天下之大不韙,非法下發了《關於堅決打擊「法輪功」借人民法院立案登記制度改革之機發起誣告濫訴活動的通知》(辦發電【2015】21號)(機密)文件,部署各地開展新一輪非法迫害大陸信仰「真善忍」法輪功修鍊者活動,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嚴密防範,嚴厲打擊。各省、市、縣防範辦相繼下發文件。

《憲法》四十一條規定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今天12萬法輪功學員依據被非法迫害的事實,依法控告江澤民,即使檢察院、法院未實施立案登記制,接到控告狀後,有管轄權的檢察院和法院應當查清事實,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決。中央防範辦(辦發電【2015】21號)《關於堅決打擊「法輪功」借人民法院立案登記制度改革之機發起誣告濫訴活動的通知》提到,「法輪功分子針對我前黨和國家領導人提起誣告訴訟活動,企圖製造影響,衝擊我政策和法律底線」,「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嚴密防範,嚴厲打擊。」這明顯是對依法控告江澤民法輪功學員進行誣陷、誹謗、壓制和打擊報復。

什麼是誣告濫訴?江澤民一九九九年悍然發起了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迫害,把上億的信仰「真善忍」的民眾推向打擊面,國內16年打壓法輪功的報紙、電台、電視台的造謠污衊的文章,以及各地所謂轉化的、勞教的、刑拘的人員數據都是江澤民涉嫌犯罪的證據。16年來,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濫用整個國家資源,迫害中動用百餘種酷刑,在勞教所、監獄、洗腦班摧殘法輪功學員,使眾多的人被致傷、致殘、致瘋、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等,導致千千萬萬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都是血淚凝結寫成的訴狀。這是15億中國人乃至全世界有目共睹的殘酷事實。這是江澤民永遠掩蓋不了、擦洗不掉的滔天罪惡。這是十二萬人雷霆萬鈞般的公訴。中央防範辦此時跳出來招搖什麼說誣告濫訴,下發文件只能是欲蓋彌彰,助紂為虐。敢問防範辦,可將《九評共產黨》一書發放至基層機關學習乎?

據上所述,中央防範辦(辦發電【2015】21號)機密文件是一種嚴重的挑戰憲法,褻瀆憲法的的違法行為。歪曲和背離了國家《憲法》的規定,是一種嚴重違背國家《憲法》行為。是設法非法剝奪公民權利的行為,是對江澤民、周永康、李東生等血債派非法鎮壓法輪功16年邪惡政策的繼續。必須依法嚴肅予以追究。

按照憲法規定,和《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制】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的規定。

在此筆者呼籲!所有願意維護國家法律的中國人,那些心存良知、尚有正義的國人,站起來起訴聲討中共防範辦這個違背國家法律的,褻瀆民主自由的,糟蹋國人尊嚴的這個非法機構。用國家的法律,起訴中共防範辦,追究(辦發電【2015】21號)文件中的違法所為。時間走到了今天,歷史的現實中鬥地主、砸狗頭的年代過去了,大鍊鋼鐵畝產萬斤糧的年代過去了,十年文革的浩劫過去了,8964的殺戮也過去了,指鹿為馬的年代徹底過去了。把15億國人認為都是腦殘,污衊神佛打壓信仰,任由魔鬼作踐的年代也徹底過去了。天道昭昭,重塑中國人道德基石的年代來了,誰做了惡都得償還的年代終於來到了。江澤民必將被依照《憲法》提起公訴的年代也來了。

在此提醒那些所謂中共《防範辦》的還在繼續為江澤民、周永康等血債幫站台的個別高級動物,和所有各級還在忠實履行這個中央防範辦(辦發電【2015】21號)非法通知的人們,和那些站在一線的從事打壓法輪功的公職人員。認真學習你們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高層會議講話中指出的:〝要勇於面對嚴峻事實,承認、接受黨蛻化變質走上亡黨毀國危機的事實。〞認真領會這個講話的內容和其中內涵,「做一個政治上的明白人。」早早的給自己的生命和靈魂尋找一條歸路。中國人不是都講能進能退、善始善終嗎,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那些造反派打砸搶的三種人最後遭遇的下場都是非常可悲的,但是文革造反的時候,也是按照最高的指示乾的,最後沒有人替他們負責。清醒吧同胞!當你按照你的上級指示做了壞事的時候,同樣要為你所犯下的罪惡買單。當法律和良知發生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

20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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