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祥平:官商勾結圈地騙錢 百姓苦不堪言

2013年08月14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8月14日訊】近日,有媒體報導,鹽城亭湖區一招商專案涉圈錢,200多畝良田被閒置兩年多,而老百姓是苦不堪言。報導稱,鹽城市亭湖區某招商專案商人與政府部門內部人員相互勾結,涉嫌「圈地騙錢」。網友帖子中稱,專案肯定是假專案,白白荒廢了2百多畝良田,導致老百姓苦不堪言。

官商勾結圈地騙錢,最終被坑的只有可憐的老百姓們。帖子稱,商人將工廠抵押給了銀行,貸款7000多萬,其中基礎建設支出了2500萬,其餘資金至今下落不明。網友稱,那個老闆直接就是圈地的,政府內部有人跟他勾結呢!他進來時說投資15億呢,實際1分也沒拿,土地到手就抵押給了銀行,騙了最少4000萬走,但那傢伙倒下來肯定會砸死一幫人!
  
這個專案是鹽城市亭湖區政府招商引資的重點專案,當初市裡好多領導人都去視察的。並且人家還有當年和市領導合影的圖片。網友稱官商勾結,那麼,真有嗎?據知情人士表示,這樣的土地如果沒有政府做擔保,商人到哪都拿不到貸款或者補償的。只有政府及官員參與以租代徵,參與土地擔保的貸款,最終,才能用土地抵押,套取資金。那麼,從中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網友會稱「那傢伙倒下來肯定會砸死一幫人!」因為官商存在利益鏈,難怪到如今政府官員們還袒護著那傢伙。那麼,當初是哪個官員幹的好事呢?誰該出來負責?政績有了,爛尾事誰來收?
  
正因為有了官商勾結,所以造就了假招商圈地騙錢,害苦了老百姓們。百姓失去土地,生活困難只能外出打工養家糊口。200多畝的良田蓋廠房,難道官員們不知道以租代徵違法,難道官員們不知道在基本農田上不允許蓋廠房?而且,還是少批多占!占地200多畝,實際上有土地使用證的只有100多畝。這種赤裸裸的違法,政府不但不管,而且還「助紂為虐」。亭湖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大家都是這樣操作的,先上車後買票是沒辦法的事情,等上面有用地計畫的時候再補手續。」多好的官員,百姓算個啥,連個鳥都不算,都這麼幹的?請問,能說具體點嗎?
  
良田是百姓命脈,國家土地紅線,任何人無權踐踏。200多畝良田被閒置兩年多,這不僅嚴重浪費了國家珍貴的土地資源,還讓百姓們變得貧窮。鹽城市亭湖區政府官員不但藐視挑戰了國家法律法規,而且還無視百姓死活,失去了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本質公信。不知是不是要將老百姓個個都折磨成叫花子官員們才甘心?也不知鹽城市亭湖區區委書記崔浩父母官看到有何感想?這不是坑爹坑姐,這是在坑百姓,本該他們可以耕種衣食無憂,可如今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曾經的良田荒著長野草,心疼哪,百姓對土地是有感情的,做個失地農民日子並不好過!書記能否體會到呢?
  
領導樂呵呵的完成了政績,200多畝良田卻被閒置兩年多,這是誰的不作為呢?有網友首指亭湖區書記不作為,因為,父母官理應愛民如子,為民解憂,為民謀福利。然而,兩年多來,良田是荒在那長野草了,竟然沒有官員為民做主!中國行政法專家、高級法官秦秋風認為,《土地管理法》第37條第1款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穫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閒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此外,法律還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怠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另據媒體報導,近日,亭湖區鹽東鎮東南村在沒有取得任何土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將村民從原居住地遷走,利用其宅基地和農田開發建設別墅區,公開對外出售。項目占地120畝多。鎮長鬱榮表示,「驛龍灣」別墅專案用地確實沒有手續。他說,因為該地塊是「棺材地」。亭湖區國土資源分局副局長張華證實,只有50畝左右土地經過掛牌出讓,其餘土地都沒有經過掛牌。形成事實的違規當地領導卻對此視而不見,不是想辦法去解決問題,而是在想盡辦法犯相同的錯誤,以此來滿足所謂的政績考核、升遷,將這樣一個個的爛攤子丟給了最無辜的老百姓、後來者!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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