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軍權決定國家主席虛實 習近平或意在總統制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3月12日訊】週日,中共全國人大會議上正式表決通過了新的憲法修正案。海外輿論普遍認為通過修憲取消中國國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後,習近平有可能謀求連任超過兩屆。日前,有港媒發文稱,能否掌握軍權決定着國家主席這個職位的虛實,習近平有可能通過把這個職位做實而最終變成總統制。

從今年2月底中共修憲擬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的消息傳出以來,海外輿論界就此問題發生了強烈的爭議,輿論普遍認為習近平這次突破鄧小平當年所設置的這個任期「禁錮」,可能是為了今後能夠繼續主宰2023年後的中國。

3月11日,中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會就憲法修正案進行表決,並高票通過了這項修正案,取消國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不超過兩屆的限制將對中國政局走向產生怎樣的影響,再次成為輿論討論的熱點話題。

憲法修正案表決當天,香港《明報》發文回顧了中國國家主席這個職位所擁有的權力在中共歷史上的變化情況。

1954年,中共主導下制定的首部憲法明確規定,國家主席為中國國家的最高元首,國家主席可兼任國防委員會主席並「統率全國武裝力量」。這部憲法的條文上,並沒有規定國家主席職位的任期限制。

當時的國家主席是毛澤東,整個國家的最高權力都掌握在毛的手中。毛澤東只當了一屆國家主席,5年後,毛因為大躍進的歷史錯誤而被迫卸任,國家主席一職由劉少奇繼任,但毛依然在幕後掌握着實權。

1967年毛發動文化大革命將劉少奇徹底打倒後,於1970年在中共黨內主導討論修憲問題時,毛澤東堅決不肯再重新擔任國家主席一職,最終於1975年通過新的憲法時,直接取消了國家主席這個職位,並明確規定由中共中央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並把禮儀性的國務活動交給人大委員長來負責。

文革結束後,鄧小平主導下於1982年公佈的新憲法,雖然恢復了國家主席這個職位,但並未恢復國家主席的軍事統率權,而是另設了中共中央軍委主席來「統率全國武裝力量」。

在鄧小平掌握國家最高權力期間,國家主席一職先後由李先念(1983年6月起)和楊尚昆(1988年起)擔任,該職位成為一個權力十分有限的「虛職」。

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後,鄧在國人心目中的威望全失,逐漸引退政壇。而接任中共黨魁的江澤民,則於1993年起將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和國家主席全部集於一身,形成了中共所謂的「三位一體」的政治體制。

鑒於上述歷史變遷中,國家主席一職的權力變化情況,文章得出一個結論——「不掌握軍權的國家主席,除了有很多瑣碎的禮儀性迎來送往活動外,並無實權。」

該文表示,對於這次北京當局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中共官方在輿論上的解釋是為了維護該職位與中共總書記、軍委主席的「三位一體」,但其實是不是「三位一體」並不重要,當年毛、鄧都沒有「三位一體」,但並不影響他們在政治上「一言九鼎的權威」。

據此,文章推測:習近平修憲的真正目的,不排除是要把國家主席的權力做「實」,最終演變為總統制。「但這不是一次修憲可以達成的,最終會否把軍權還給國家主席,才是觀察指標。」

(記者文軒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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