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青春留在黑牢 港人:唯一罪名是追求自由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9月02日讯】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控第二宗违反《港版国安法》案件,今天在香港高等法院出庭,法官裁定:押后宣判,外界担忧,他恐怕得面临中共对他的终身监禁。同一天,在台湾立法院外,港台多个公民团体齐聚,高喊“自由不是罪!”来声援黄之锋,来看台北记者的报导。

新唐人记者黄育凯:“香港民主人士黄之锋遭关押两千多天,高达10个港台民团,在台湾立法院外隔海声援。”

高喊口号,为自由发声。香港高等法院9月2日上午开庭审理,黄之锋涉及的第二宗《港版国安法》案件。戴着招牌黑框眼镜的黄之锋,在法庭上认罪,法官宣布押后宣判。由于被控所谓“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也让国际社会高度关注。

香港人权阵线创办人汤伟雄:“我们看在反送中到现在为止,香港政府已经拘捕了大概一万人,他们被冠上各种严厉的罪名,破坏社会安宁,颠覆国家政权,甚至是勾结外国势力。如果黄之锋他们真的有罪,他们唯一的罪名,他们就是追求民主、自由、公平与正义。”

即将年满30岁的黄之锋,青春岁月都在威权前线奋战。从2012年,还是中学生的黄之锋,成为“学民思潮”主要召集人,号召12万人上街头,反对港府推动国民教育,因而受到国际关注;2014年,他在17岁,就成为雨伞运动的领袖,要求香港落实更民主的普选制度,被美国《时代杂志》列入最具影响力的青少年人物;2016年,黄之锋与罗冠聪等人成立“香港众志”,投入香港政治;2019年的反送中,黄之锋积极寻求国际社会关注香港局势;2020年,《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香港众志随即宣布解散;同年,黄之锋遭到逮捕;2024年11月,他因“47人初选案”,被香港法院判处4年8个月徒刑;2025年6月,竟又被“狱中逮捕”;2026年9月2日,黄之锋再度面临第二宗《国安法》案件,被控寻求外国对中共及香港实施制裁。

也曾深陷中共黑牢的李明哲表示,这样的审判证明了中共的堕落与腐败。台湾要以此为鉴,拒绝成为下一个香港。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则认为,黄之锋无罪,有罪的是共产党。

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那黄之锋在9点50分开庭之后就是Plead Guilty,就是认罪。他没有屈服,他没有在意志上面有任何的那个堕落。所以,我希望都要尊重被告的抉择,而且要了解在这个大铁笼里面。无论认罪与不认罪,他们本无罪。”

从20岁开始,黄之锋就经历多次的入狱与续还押服刑,黄之锋的命运,不仅与香港这十多年的民主运动紧紧相连,也成为国际社会检视中共极权扩张的鲜明铁证。

新唐人亚太电视黄亮戬、黄育凯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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