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4日讯】中国深圳一名39岁工程师上班打卡后,在厕所内猝死。当局以其“未抵达办公室座位”为由,拒绝认定工伤。网民痛斥当局“无良”。
根据陆媒报导,广东深圳市近期发生一起劳资争议。软件工程师邢志(化名)今年4月23日早上进入公司办公大楼,完成上班打卡后,没有直接进入11楼办公室,而是前往2楼上厕所,结果在马桶上猝死。事后公司向中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职业灾害认定,当局却做出不予认定决定,拒绝给予相关赔偿,引发舆论哗然。
邢志的妻子刘念(化名)透露,已在7月3日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她提供的对话录音显示,官方人员声称,邢志虽然已经完成打卡,但还没有抵达工作座位,也没有进行与工作有关的行为,因此无认定为工伤。
目前家属难以接受当局的决定,已经提出行政复议。
刘念表示,他们夫妻俩都是程序设计师,只是在不同公司任职,丈夫平时工作量大,也时常面临加班情况,因此身体状况不好。
事发当天上午约9时30分,她曾发短信,询问丈夫身体状况,却迟迟没有收到回应。由于两人上班时常常因忙碌无法即时回复短信,她一开始并未警觉。直到上午10时35分左右,她突然接获丈夫公司通知,说丈夫一直没到办公室。她随即查看车辆定位,确认丈夫的车早已抵达公司停车场,立刻告知丈夫公司,同时报警。
公司事后整理的监控画面显示,邢志当天上午8时56分驾车进入地下2楼停车场,约9时在电梯附近询问保安2楼厕所的位置,9时01分左右走进厕所,此后再没有现身。直到上午11时28分,才有人发现他已倒坐在马桶上,失去意识。虽经抢救,医生仍于中午12时50分宣告死亡,死因诊断为猝死。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分析,按照当地现行规定,若要被认定工伤,通常必须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等条件。因此,工伤能否成立,关键就在员工如厕时,是否仍可被视为处于“工作岗位”的合理范围内。张建认为,如厕是员工在工作期间必要且合理的生理需求,与正常工作密不可分,理应视为工作场所的必要延伸。
消息传到海外社交平台上,网民骂声一片:“上班时间就是公司的事”“公司里就是劳动范围…怎可能不算”“所以拉个屎是擅离职守?还是旷职?还是早退?”“看来以后要在座位上拉屎”。
(责任编辑:陈镇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