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7月16日讯】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租房纠纷案。上海男子张先生租房18年后退租,房东要求“恢复如新”并向其索赔25万元人民币,引发舆论关注。
根据法院最新公布的案情,张先生于2006年左右承租刘女士位于上海长宁区的一套房屋,租期长达18年。2024年左右张先生退租,双方就房屋交接产生严重分歧。
刘女士认为,房屋墙体、地板、灶台等存在明显损坏,要求租客承担修复责任,并将房屋恢复“如新”,同时索赔退租后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
具体来说,刘女士要求张先生赔偿房屋修复费用14万余元、房屋空置损失10万余元,并要求其承担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5000元。
张先生则表示,房屋使用多年,正常磨损不可避免,且自己一直正常使用和维护,不存在故意损坏。双方协商无果后,刘女士将张先生告上法庭。
上海长宁区法院审理认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恢复原状”并不等同于“恢复如新”。房屋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自然损耗,尤其是经过18年长期租住后。
法院指出,房东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墙体、地板、灶台等损坏系租客使用不当或恶意造成。同时,考虑到房屋出租时已使用多年,结合房屋实际状况、使用年限及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张先生需支付修复费用3万余元。
对于房屋空置损失,法院判定张先生承担3万余元。同时,要求刘女士返还租房保证金6600元。
此案判决一出,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许多网友表示:“住了十几年的房子还要恢复如新,太不合理了。”“房东收了十几年租金、坐享房产增值收益,没道理要求租客恢复如新。”
“租房押金在房东手里,退租时随便指出几处痕迹要求扣钱索赔,已成常态。”“我看过一个新闻,在美国,有人租住20年后,房东直接把房子送给租客了。”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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