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7月07日讯】中共法院通报称,周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因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洗钱,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通报称,杨有林1993年到2023年任职期间,共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超过22.14亿元。据公开简历,杨有林曾任南京江宁区住建设局局长、江宁经开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开发区总经理;中国贸促会南京分会副会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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