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吃回扣”3万元可入罪 中共反腐新规惹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2日讯】中共以反腐为名,对民企的打压再加码。近日,中共发布新规,民企人员“吃回扣”金额达到3万元人民币可入罪。 该消息引发舆论强势关注。大陆网民纷纷呼吁严惩贪官

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4月22日,北京市律师陈适平对大陆融媒体称,新规实施后,将严厉打击民企员工监守自盗的情况,并打破了官员与民企人员之间的职务犯罪,在定罪量刑标准上,实现“同罪同罚”,对民企贪腐行为形成更强震慑。

他表示,近年来,民企内部采购人员“吃回扣”、高管勾结外部“掏空”公司等贪腐现象频发。新规实施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的入罪门槛从6万元降至3万元,10年以上徒刑的量刑门槛从1500万元降至300万元。

这意味着,民企员工只要利用职务便利中饱私囊3万元财物,就涉嫌犯罪。

陈适平指出,新规实施后,民企采购、销售、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刑事风险将攀升。以往民企内部“吃回扣”“拿返点”等行为,因入罪门槛较高,往往被当作行业“潜规则”不了了之。今后这类行为的刑事追责将全面加码。

对此,大陆网民纷纷热议:

“体制内和国企先整顿好再说吧。”“先把许家印,王家印,李家印式的人和事处理好。”“贪污一个亿呢?怎样判?”“先把年年亏损的国企央企的领导人的工资通通查一遍。”

“把贪官污吏全抓起来判刑入狱,腾出来的岗位让每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以免应届生满街跑外卖。”“首先公布官员的财产,收入,凡不相符的追查到底。”“那贪几千万,几十个亿的是不是应该毙了?”“我问一下,数额上千万、上亿的能恢复死刑吗?如不执行死刑,对小贪官不公平。”

“最应该改的是贪官判死刑的条文,贪1000万的一律执行死刑!!!”“相对于现在抓到的贪官污吏所查出来的不明财产,这个调整还是有点保守。”“送烟酒到3万都判刑,大医院,医生收红包,一次都收几千甚至上万,每月都几十万怎么算?”“现在太乱了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全国要建上千座监狱。”

事实上,真正的贪官在中共官场。中共中纪委监察部前官员王友群曾撰文分析,中共党魁习近平反腐13年,出了167个亿元贪官。

结果是:越反越腐。比如,2025年查办的中管干部近百人,是十八大以来最多的一年,2025年被判刑的24个副省部级以上的亿元贪官,个个都习近平亲自“带病提拔”。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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