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吃回扣」3萬元可入罪 中共反腐新規惹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4月22日訊】中共以反腐為名,對民企的打壓再加碼。近日,中共發布新規,民企人員「吃回扣」金額達到3萬元人民幣可入罪。 該消息引發輿論強勢關注。大陸網民紛紛呼籲嚴懲貪官

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

4月22日,北京市律師陳適平對大陸融媒體稱,新規實施後,將嚴厲打擊民企員工監守自盜的情況,並打破了官員與民企人員之間的職務犯罪,在定罪量刑標準上,實現「同罪同罰」,對民企貪腐行為形成更強震懾。

他表示,近年來,民企內部採購人員「吃回扣」、高管勾結外部「掏空」公司等貪腐現象頻發。新規實施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的入罪門檻從6萬元降至3萬元,10年以上徒刑的量刑門檻從1500萬元降至300萬元。

這意味著,民企員工只要利用職務便利中飽私囊3萬元財物,就涉嫌犯罪。

陳適平指出,新規實施後,民企採購、銷售、財務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刑事風險將攀升。以往民企內部「吃回扣」「拿返點」等行為,因入罪門檻較高,往往被當作行業「潛規則」不了了之。今後這類行為的刑事追責將全面加碼。

對此,大陸網民紛紛熱議:

「體制內和國企先整頓好再說吧。」「先把許家印,王家印,李家印式的人和事處理好。」「貪污一個億呢?怎樣判?」「先把年年虧損的國企央企的領導人的工資通通查一遍。」

「把貪官污吏全抓起來判刑入獄,騰出來的崗位讓每年的大學畢業生就業,以免應屆生滿街跑外賣。」「首先公布官員的財產,收入,凡不相符的追查到底。」「那貪幾千萬,幾十個億的是不是應該斃了?」「我問一下,數額上千萬、上億的能恢復死刑嗎?如不執行死刑,對小貪官不公平。」

「最應該改的是貪官判死刑的條文,貪1000萬的一律執行死刑!!!」「相對於現在抓到的貪官污吏所查出來的不明財產,這個調整還是有點保守。」「送菸酒到3萬都判刑,大醫院,醫生收紅包,一次都收幾千甚至上萬,每月都幾十萬怎麼算?」「現在太亂了大官大貪小官小貪,全國要建上千座監獄。」

事實上,真正的貪官在中共官場。中共中紀委監察部前官員王友群曾撰文分析,中共黨魁習近平反腐13年,出了167個億元貪官。

結果是:越反越腐。比如,2025年查辦的中管幹部近百人,是十八大以來最多的一年,2025年被判刑的24個副省部級以上的億元貪官,個個都習近平親自「帶病提拔」。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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