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法会冲击事件 香港法院判四人暴动罪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2月02日讯】周四,香港西九龙法院宣判,在“反送中运动”期间,闯入香港立法会的四人“暴动罪”成立。被控罪的艺人、王宗尧告诉法庭,他进入立法会,是将充电器交给现场记者,全程不到五分钟,随即离开,但法官仍判他暴动罪。

香港西九龙法院周四宣判,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闯入香港立法会大楼的四人,暴动罪成立。

四人分别是香港艺人王宗尧、运输工人何俊谚、吴志勇以及林锦均。记者黄家豪和马启聪暴动罪不成立,不过被判进入会议厅罪。

2019年7月1日,数百名抗议者闯入香港立法机关,警察没有阻止他们。

当时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即“反送中”抗议活动达到高峰。如果条例通过,当局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到中国大陆,威胁香港民主自由。

当天,立法会被占领三个小时,数百名防暴警察最后用催泪瓦斯驱散了抗议者。离开前,抗议者在会议厅内喷标语、涂黑香港区徽、毁坏官员的照片等。

事后,14人被控暴动等罪名,周四宣判有罪的六人,原不认罪。

其中,王宗尧告诉法庭,他进入立法会只是将插座式充电器交给现场记者,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根据检方播放的视频证据确实如此,但法官称,因为王宗尧的艺人身份,而且与抗议者拥抱明显是表达支持和鼓励,因此暴动罪名成立。

另外,林锦均在法庭上表示,他2019年8月在中国被拘留,期间被迫写悔过书,有港警到深圳警告他必须合作,否则将无法返港,他因而承认参与事件。不过,警方对此表示否认。

香港地方法院对暴动罪最高可判刑七年。

有超过一万零两百人因参与“反送中运动”,被港府以所谓暴动、参与未经授权的集会等罪名抓捕。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梅、池晓综合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