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首审猎狐案(13)外国人代理执法标准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6月17日讯】纽约东区联邦法庭审理首例“猎狐行动”案,周四上午完成结案陈词后,陪审团讨论了一天半,仍未达成一致。法官陈家美(Pamela Chen)周五上午召唤当事人到庭,下午让陪审团回家,下周二再续审议。

此案涉及美国私家侦探麦克马洪(Michael McMahon)和两名持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朱勇和郑聪颖(音译),他们被控非法充当中国代理人,跨州跟踪和威胁被中国“红通”的前武汉官员徐进夫妇,目的是迫使他们从新泽西返回中国受审。检方指控他们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受中国政府(中共政府,下同)的指使和资助,对徐进夫妇进行了长达三年的骚扰、恐吓和监视。

陪审团在审议时,必须筛选数千页的证据、视频、证人证词和电话记录。检辩双方在周三、周四激辩了一天半。辩方极力否认三名被告与中国政府有任何关系,并声称他们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他们被一个非常复杂的政府利用”。

辩方称,朱勇是一名不会说英语的退休老人,他在2016年10月帮忙安排了一次会面,之后就没有再参与任何事情。麦克马洪只是在2016年和2017年为一家公司做了5天的监视工作,并没有意识到这家公司是中国政府的掩护。郑聪颖当时“只是一个孩子(22岁)”,参与计划不到一天,并不知道纸条上写的东西与中国政府有关系。辩方还指责美国政府没有及时警告美国公民,不要被中国政府利用。

助理检察官黑仁(Craig Heeren)反驳说,三名被告在做选择时都知道他们在越过红线,他们选择骚扰和恐吓徐进等人,是为了中国政府的利益。他们每人都清楚自己参与了什么,以及这个犯罪计划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朱勇在被捕后的供词中承认,他知道胡骥“是中国政府的人”,他后来才改口称“我不知道”。

黑仁说,朱勇通过翻译传给麦克马洪的(徐进一家三口的)敏感个人信息,是一个代表中国政府工作的人才能够掌握的详尽信息。朱勇还供称,有一大群中国的部门试图让徐进回国,哪个部门能抓到哪个部门就有奖。

麦克马洪在被捕后的供词中也承认了两个关键的事实,他知道雇他的人想让徐进返回中国,这样他们就可以起诉徐进。黑仁说,麦克作为前警察,完全理解“起诉”(prosecute)一词的含义。他知道这是一个政府行动。麦克又说,提议实施骚扰是为了“让他(徐进)知道我们在那里,可能他会出来自首。”而自首是和逮捕行动对应的,“如果你是在民事诉讼中,你不会去自首。”

黑仁说,郑聪颖在徐进家门上帖的字条“如果你愿意回大陆坐十年牢,你的老婆子女没事。这事到此为止!”内容已说明问题。因此他被捕后,撒谎自己只是开车去徐进家,纸条是别人贴的,“为什么郑在被捕时撒谎?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华社首例“外国代理人”案

美国最近在海外华人社区掀起了一场打击中共代理人的风暴,从福建侨领卢建旺、陈金平,波士顿侨领梁利堂,到洛杉矶天津籍侨领陈军和保镳林峰,多人被指控违反《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朱勇/麦克马洪案是美国首例针对中共政府涉嫌在美国境内非法追捕红通人物的案件,也是美司法部近年来加强执行FARA法的一个例子。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最初在1938年制定时,是为了防止纳粹德国在美国搞政治宣传,该法律在二战后被“冷藏”了八十多年,但近年来被美国政府广泛用于打击外国影响力,特别是中共的影响力。

美国首例起诉在美华人违反FARA的案例是前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经理林英(音译)案,2014年林英帮人偷运行李,2015年她协助把正被FBI调查的一名嫌犯送上国航班机逃回中国,后因分批存入多笔巨款被捕,2016年经FBI搜查其住家并获得三千多份证据,被联邦大陪审团以代理外国政府等罪名起诉,2019年她承认帮助中共军方人员将未经检查的包裹从纽约走私回中国,充当了非法“外国代理人”。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执法标准

这些被指控的人员是否真的受雇为中共情报机构工作?海外华人为中共“帮小忙”会出现什么问题?资深时事评论员横河先生曾分析,中共在海外搜集情报的机构繁多,这种由业余或非专业人员搜集情报的,属于情报界的“群众运动类型”,他们往往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美国法律,也不知道自己可能会面临的严重后果。

美国政府对于《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执法标准是什么?助理检察官阿尔法(Meredith Arfa)周三在朱勇案的结案陈词中说,“担任非法外国代理人并不需要一个正式的、合同性的协议。代理人不一定要接受付款或补偿。一个相互理解就足够了。”

她说,“同意按外国政府的指示行事并不意味着,也不要求代理人(被告)在本质上是作为该外国政府的雇员行事。你可以在一个外国政府的指导下,以各种方式行事。”“作为一个外国政府的代理人意味着你同意接受外国政府的指示或控制而行动,而你又不是外交或领事官员。”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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