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习近平二十大前出手 孙力军案另有隐情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10月07日讯】中共二十大前,原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被判处死缓,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有分析认为,孙力军案另有隐情,导致习近平在二十大前对其下狠手。

孙力军四大疑点

孙力军于9月23日被判处死缓,目前当局确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共7人,除孙力军外,其余6人包括:前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前上海市公安局长龚道安、前重庆市公安局长邓恢林、前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前山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前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刘彦平。

其中,傅政华与王立科在9月22日被判处死缓。龚道安、刘新云、邓恢林9月21日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4年、有期徒刑15年。刘彦平在9月28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中国民运人士王丹10月6日在自由亚洲电台撰文称,孙力军案至少有四个疑点。

一,法院判决书特意写明,孙力军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意味着孙将被囚禁至死。

王丹表示,“永不假释”这种字眼以前从未在政治大案中见过,当年四人帮首犯江青和张春桥也仅仅是判处死缓而已,之后两人都改为无期徒刑,张春桥还获得保外就医资格,直到2005年才在医院病逝。

他质疑,孙力军到底做了什么,为何当局不给他留一丝活路。

二,法院判处孙力军三项罪名:“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王丹表示,对中共政治逻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看出,这三项罪名不足以判处孙力军这么重的刑,实际情况肯定另有原因。

除了孙力军,前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样面临终身监禁。法院公布傅的受贿金额是1.17亿元,这个数目在同级别的腐败官员里并不是最突出的。中共前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受贿1.569亿元,仅被判刑15年。

王丹表示,傅政华的受贿数目更少,判得却更重。由此可见,孙力军团伙这些人被重判,绝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原因,背后必定另有隐情。

三,法院判决书结尾特别提到,孙力军“有重大立功表现,酌定从轻处罚”。王丹推测,也许是孙在接受审问时,交代了一些更高级别的涉案官员,以换取从轻发落。

孙力军2018年出任公安部副部长前,曾担任过前公安部部长、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秘书。王丹认为,如果孙密谋组织政治团伙,他曾经的老上级恐怕是脱不了干系。判决书里埋下了伏笔,预示二十大后还会有新一轮的政治清洗。

四,王丹认为,孙力军案最让人疑惑的一点是,他们到底做了什么,令习近平如此痛下狠手?这得从官方文件中找线索。

根据中纪委去年9月30日对孙力军的双开通报,孙被指“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通报还指出,孙不仅“对抗组织审查”,甚至还采用了“公安侦查手段”。

今年3月,中纪委在傅政华的双开通报中同样提到,其“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王丹表示,从中不难推测,党内有人对习近平不满,也许曾试图有所行动,阻止习连任。由此可见,外界关于政变的传言恐怕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孙傅二人“非法持枪”疑涉政变暗杀

值得一提的是,中纪委曾通报傅政华、孙力军二人“非法持枪”。旅美时事评论员横河此前评论说,二人作为公安部副部长,持枪是正常的,怎么就非法了?而且傅政华被指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所谓违规,就是说并非他携枪是罪行,而是在不应该的时间地点场合携枪,形成安全隐患。

横河分析,傅政华、孙力军不可能对任何公安部的官员或公安部形成安全隐患,只能对更高级的官员形成安全隐患,“那不就是对习近平嘛,看来政变和暗杀的流言还真不是空穴来风”。

另外,旅美时事评论员秦鹏分析,当局在二十大之前,对孙力军、傅政华等人集中判决,习近平是要给他们背后的反习势力一个警告:“这些人交代的证据,足以让你们锒铛入狱,也足以让你们人头落地,如果你们胆敢轻举妄动,别怪我不客气!”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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