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香港若执行反制裁法 过半外资银行恐撤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8月14日讯】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周或将审议《反外国制裁法》(简称“反制裁法”),外界预测当局会通过该法案并将其纳入港澳实行。这意味着当中共政府与外国政府相互制裁的时候,在港的外资企业,尤其是银行将陷入两难之境。有经济学家表示,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相信大部分在港外资银行都会撤离香港。

中共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中共官方媒体称,届时将审议个人信息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察官法、法律援助法、医师法、兵役法等草案或修正草案。

人大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8月13日在北京对媒体证实,这次人大常委会将初审七件法律案,还有全国性法律将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可在香港实施。

臧铁伟没有说明即将纳入香港实施的是哪条法律,但此前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已放话,支持以香港本地立法的方式,在港实施《反制裁法》。外界相信,下周北京会通过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法在港实施。

据了解,中共的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丶不准入境丶注销签证或驱逐出境,扣押丶冻结制裁对象在中国境内的资产,禁止制裁对象与中国企业和个人进行商贸往来等内容;而且外国公司还可能因为执行或协助执行外国政府制裁中方的限制措施,而在中国境内被中共法院起诉;该法也可以向被列入反制清单的人士的家庭成员采取反制措施。

林郑月娥本稍早前称,主张通过本地立法程序实施《反外国制裁法》,而不是由北京来发布实施。她表示,按《基本法》第18条,全国性法律是可以透过列入附件三而适用于香港。她已向北京通报了这一意向。                                。

德国之声中文网日前援引分析师和业内人士的观点称,香港长期把自己塑造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一个“可靠商业门户”,但过去两年来,由于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扩大,香港的商业环境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友善。今年6月,中共当局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拟用于反制美国和欧洲政府对中共政府进行的单边制裁,而这个法案一旦以某种形式在香港实施,开办在香港的国际企业,尤其对于香港设立的银行,或将陷入在中共政府与与外国政府相互制裁中如何抉择的两难境地。

美国霍夫斯特拉大学(Hofstra University)的国际法专家古举伦(Julian Ku)对法新社表示:“如果在香港的银行不得不执行美国的制裁,然后又因为执行这些制裁在香港面临起诉,这可能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

一名在香港的国际银行工作的高级经理人John也告诉法新社,他们很担心会被夹在美国与中国之间。他表示,如果迫不得已,大多数银行可能会选择依靠华盛顿而不是北京。John说:“我们将遵守美国的制裁命令,因为美元对银行来说太重要了。”

他还表示,如果执行美国的制裁令在香港要面临被起诉的风险,那么外国企业可能会考虑退出香港,“他们不一定非要在这里开设分行,他们也可以选择去东京或者新加坡”。

香港经济学家罗家聪13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也表示,现在香港有超过200家银行,其中超过8成属外资银行,如果中国和欧美等国相互扩大制裁的规模,估计外资银行只能选择离开香港。

罗家聪表示,过去,香港作为资金自由港,每当有新股上市,都会吸引大量热钱流入,但不代表现在的香港依然有能力把外资留住。当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正在衰退,香港在债、汇和商品市场的吸引力,都已经比不上其它市场,如果香港在制度上再增加限制,或香港当局又推出不跟随国际规则的措施,只会进一步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徐耕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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