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美须利用法律对抗中共数据盗窃

大纪元专栏作家Anders Corr撰文/曲志卓编译

本系列的三篇文章中,安德斯‧科尔(Anders Corr)批评了中共在全球范围内获取遗传信息的行为。

第一篇详细介绍了华大基因(BGI)的采集人类基因的情况。华大基因是一家总部位于深圳的公司,是美国政府警告的对象。通过产前测试,该公司在全球采集基因,并产生了数千兆字节的数据,由中国军方用于研究。这些研究特别关注维吾尔族和藏族,令人担心其优生学的倾向。这些数据也可能有助于下一代基因靶向生物武器。

第二篇介绍了华大基因的历史,包括它与哈佛大学教授的私人公司合作,并向香港发送遗传数据的情况。

第三篇展示了哈佛学生在华大基因的虚拟实习,以及保护美国基因数据不进入中共军事研究设施的法律策略。中共不与外国人共享其遗传数据,美国和盟国应该立即停止与中共共享基因数据。哈佛同样应该停止与华大基因的不负责任的合作。华大基因是一家从事不道德科学的中国公司,这是美国政府警告的主题。

中共正在窃取美国和盟国的数据,包括每年高达6000亿美元的美国知识产权。最新消息称,一家名为华大基因(BGI)的中国产前基因检测公司正与中共军方合作,利用全球数百万女性的遗传数据在中国进行研究,包括可能用于优生学或生物武器靶向的研究。这应该是压断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这次和其它中共数据入侵问题上,美国政府似乎瘫痪了,没有对此做出任何决定性的打击。我问过两位前政府官员,为什么情况会是这样?如果没有陷入迎合中共和那些与敌人做贸易的美国公司的商业利益的泥潭,美国政府应该做些什么?

两位前美国政府官员之一表示,由于担心遭到报复,他们宁愿保持匿名,但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国会议员最近都提议制定法律,加强对数据的控制,以免中共政权得利。例如,众议员迈克尔‧麦考尔(Michael McCaul,德克萨斯州共和党)提议立法,“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处理数据流动问题”。然而,据消息人士透露,民主党领导层拒绝了这项拟议中的修正案,认为“这种改动将赋予行政部门太多权力”。

一些民主党人也提出了立法建议。据消息人士称,参议员罗恩‧怀登(Ron Wyden,俄勒冈州民主党)“提供了一项全面的立法,授权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对敏感数据实施数据出口控制”。但国会中的民主党领导层以及一些共和党人和白宫拒绝了该法案。

该消息人士说,“中国有一个宏伟的数据重商主义计划……那就是国内和国外的数字丝绸之路,它由国家的大规模强制域外法权支持。”该消息人士指出,“本届政府将继续观望,进一步研究我们需要采用什么样的数据制度(和)数据控制。”(注:重商主义的主要内容是“重商”、“重工”与“国家干预”,发展目标是“国家富强”。)

该消息人士表示,拜登政府“正在推动空洞的中国立法。这些立法将无所作为,无法解决中国的数据重商主义(以及它所体现的不对称)以及我们自身系统内数据的巨大脆弱性”和经济问题。

前工业和安全局副局长(Under Secretary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纳扎克‧尼卡赫塔尔(Nazak Nikakhtar)也对美国政府未能对中共采取更果断的行动表示担忧,包括禁止与中共共享美国公民健康数据。她说,“美国政府没有采取行动保护我们的国家安全,这使得每一个美国人都易受攻击。法律是存在的,但多年来,政策制定者一直拒绝使用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问一问这是‘为什么’?”

哈佛大学医学院遗传学教授乔治‧丘奇(George Church)在2016年10月7日纽约市举行的纽约科技节上发表演讲。(Craig Barritt/Getty Images)

通过与哈佛遗传学家的合作,华大基因可能能够获得美国的遗传数据。

根据《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Post)2020年的一篇报导,哈佛大学教授乔治‧丘奇(George Church)成立了一家私人公司,将消费者的唾液样本送到华大基因进行检测。美国政府对华大基因存有疑虑。此公司完全有可能在这些或其它服务器上保留了美国人的基因数据。2020年一位哈佛学生描述他在华大基因的虚拟实习经历时说,该公司所拥有的超级计算设施可以“提供处理能力来解析超过100千兆的基因组数据”。

我曾请尼卡赫塔尔女士描述解决华大基因获取美国和盟国遗传数据的法律手段。

她写道,“政府有充分的法律权威来限制高威胁行为者的基因数据出口和利用。这些主管部门实际上可以起很大作用。例如,通过《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FIRRMA),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有权管制甚至阻止在美国的某些能够使高威胁行为者获取我们的遗传信息的外国直接投资。通过更新出口管制法,政府还拥有法律权力禁止向有关国家出口敏感信息。例如那些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EAR)第1至第740部分,被指定为D组和E组的国家。”

作为川普政府的工业和安全局副局长,尼卡赫塔尔和她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同事致力于更彻底地规范对极权主义国家的出口,所以中国被列于出口管制高限制的D组。她说,这不是一个政治决定,而是“鉴于人们普遍认识到,中共政府正在成为一个严重和破坏稳定的国家安全威胁”。

尼卡赫塔尔解释说,有多种额外的法律手段来应对对美国健康数据安全的威胁,特别是考虑到国际社会对中共行为的关注日益增长。

“我们还有能力将高风险行为者列入商务部的实体名单,以规范对它们的出口。EAR(15 C.F.R. § 744.11)对此类实体的标准有直截了当的描述:‘根据具体和明确的事实,有合理的理由相信,那些曾经参与,正在参与,或那些有极高可能性参与或将来参与,威胁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的实体。’”

尼卡赫塔尔接着指出,“目前还不清楚为什么这项法律条款没有充分用于监管美国向外国对遗传物质和病毒进行危险研究的科学实验室的一系列产品出口。”

她说,“总统还有权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对特定实体实施经济制裁,或在危及重大国家安全风险时,如基因操纵和武器化,禁止向外国实体传输敏感遗传数据。”

越来越清楚的是,美国政府在保护美国公民免受中共政府的恶意活动攻击方面一直非常松懈。“最重要的关键是,我们有法律来保护美国人”,尼卡赫塔尔说,“而令人震惊的是,我国政府在使用它们时犹豫不决。”

作者简介:

安德斯·科尔(Anders Corr)拥有耶鲁大学政治学学士学位(2001年)和哈佛大学(2008年)政府学博士学位。他是《政治风险杂志》(Journal of Political Risk)出版商,科尔分析公司委托人。他在北美、欧洲和亚洲进行过广泛的研究。他撰写了《权力的集中》(The Concentration of Power)(即将于2021年出版)和《不侵犯》(No Trespassing),并编辑了《大国,大战略》(Great Powers, Grand Strategies)。

原文“America Must Use the Law Against China’s Data Theft”刊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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