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摆乌龙 黄之锋获释准许9日离港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9日讯】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8日在香港国际机场准备离境时,被指涉违反保释条件被捕。9日,法院确认黄之锋的保释文件写错了时间,裁判官批准黄当场获释并允许其离港。

9月9日早上,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于东区裁判法院再提讯,法院确认保释文件时间有误,写成黄之锋于9月12日离境,因此以为黄8日离港时违反了条款,裁判官批准黄于9月9日至23日可以离港,黄之锋当场获释。

黄之锋于8月30日被拘捕,警方声称他在6月21日有参与示威者包围警总,涉嫌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黄之锋的案件于当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黄获准以现金1万元保释外出,除了特定时间能出境参与活动外,不能离港,亦须遵守宵禁令,不得踏入警察总部范围一带。

黄之锋已于9月3至5日赴台湾出席会议,原定8至12日往德国,期间会在柏林围墙演讲,随后将飞往纽约接受访问等,9月下旬回港。

但在8日早上8时半,黄之锋准备离境时,在香港机场被香港刑事部“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拘捕,警方称黄“违反保释条件”。

黄之锋被抓后,其律师回应称,这可能是官方保释内容出现失误造成,但警方仍然决定通宵扣留他,这“极度不合理”。

9日早上9时半,黄之锋聆讯,法院澄清黄之锋这次被捕是“摆乌龙”,黄的保释文件的时间有误,写成黄之锋于9月12日离境,这导致黄“违反保释条件”。因此裁判官批准黄之锋可以离港,前往德国和美国,其余保释条件则不变。

控方先在法庭上致歉,指原本文件仅批准黄在9月12日至23日离港,承认文件内容出错,并表示控辩双方均有责任复核相关保释文件。

黄之锋在庭外表示,在现时滥捕情况下,出现“搞乌龙”的情况并不乐见,在未起诉的情况下没收护照,只会使冲突持续及得不偿失。

中共官媒将黄之锋列为“港独头目之一”。黄之锋日前接受美国之音(VOA)专访时表示,他不主张香港独立,他们寻求的只是香港自由选举。

将满23岁的黄之锋,因5年前的雨伞运动,成为香港年轻一代从事社会运动的领军人物之一,并先后创办青年政治团体“学民思潮”和“众志”。

他担任秘书长的“众志”在目前的“反送中”运动中,主要承担两项任务,寻求国际社会的道义支持,以及组织高中生开展校园内的抵制活动。

黄之锋因参与雨伞运动被抓捕而服刑两个月,在“反送中”运动爆发后,他于6月17日出狱,随后投入这场新的抗议运动。

(记者李韵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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