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士方:昆山反杀案 舆论只能算是惨胜

昆山反杀案”将大热天中的舆论热度又狠狠地提高了8度C。杀死纹身男刘海龙的骑车男于海明最终因形势逆转而被警方和检察院共同认定为“正当防卫”。这样的结局,网友当然是大感快意江湖。

不过且慢,历来比胳膊要粗很多的警方大腿,这次怎么那么快就认怂了呢?之前沈阳小贩夏俊峰在争执中将两名城管刺死,虽然各界疾呼“刀下留人”,但夏俊峰依然未能逃过鬼门关。加上中共刑法对“正当防卫”认定的要件之严苛,这次舆论对当局可能再次无视“正当防卫”,其实是有充足的心理预期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次的“妖”就出在中共高层对局势的研判上。

小小一个昆山公安局,虽然在当地公检法中一家独大,但要让检察院这样乖乖地主动“介入”案件,没有更高层的指示也是做不到的。之前江苏省检察院、还有远在京城的《法制日报》摆出的,都不是要放过于海明的“姿态”。而“正当防卫”的结论一作出,央视“今日说法”记者马上就采访了昆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刚。这样的节奏,已经超越了政法口,估计要中共政治局里主管政法和宣传的两名大员共同“协调”之下,才能出现如此结果。

由此看,事情之所以出现逆转,并不是官老爷突然善心大发,乃是因为北京发现群情汹涌之后,重新做了一番利弊推演,觉得牺牲掉一个没有权贵背景的混混,反而会对塑造中共的所谓开明形象有利,所以才转舵的。

昆山反杀案与夏俊峰案最大的不同,是被杀者身份的不同。纹身男刘海龙虽然背靠疑似黑社会的“天安社”,而无论这个天安社如何“爱党爱国”,平时如何“主动为党分忧”,在中共这个国家级的黑帮政权眼中,这种涉黑小喽罗都只是编外组织,是“车”有危险之时可以一脚踢开的“卒子”。

而城管虽然地位同样低微,却是中共专政机器上底层的螺丝钉。如果中共允许这些螺丝钉被民众拔掉,牵一发而动全身,整部专制机构都会因而颤抖。在民众面前,这种螺丝钉就成为上达中南海都要死保的对象。

“昆山反杀案”,舆论充其量只能算是惨胜。在不依从判例法的中国社会,在刑法对“正当防卫”认定之严苛没有丝毫改变的前提下,骑车男于海明能逃出生天只是特例。如果不是现场录像提前流出,令警方无法“遗憾地告知公众摄像头已不幸坏掉”,这场舆论与警方的角力到底会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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