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休1”松绑 让劳工与雇主都有弹性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07日讯】一例一休修法,其中对于“7休1”松绑,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今(7)日表示,这个机制,是经过多重审查,用这样机制来让7休1做更严格、更严肃的把关,可让劳工与雇主都有弹性。他以导游为例,带团欧洲8至10天,可以连续排班把团带完。

中央社报导,行政院长赖清德今天中午主持行政立法协调会报,讨论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其中对于“7休1”松绑问题,徐国勇会后转述会中共识

对于“7休1”松绑,徐国勇以导游为例,台湾导游带团到欧洲,至少要8至10天,如要强制“7休1”,到了一半行程,可能得有新的导游从台湾飞过去,产生困扰。

他也举例,小型展览的会展,如果有10天展期,6天就必须换另一批工作人员,同样会产生困扰,因此“7休1应要有弹性”。

不过,徐国勇说,协调会报当中,有立委认为如果弹性放宽太大,恐会影响劳工权益,所以会中经过协商,新增条文内容,以几个机制来处理。

他表示,如果“7休1”要松绑必须经过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同意,且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行业。例如,导游行业,必需经过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交通部”同意,且经中央主管机关(如劳动部)指定之行业;会展、拍电影行业,必需经中央目的是业主关机关“文化部”的同意;又例如律师行业,需经法务部同意等。

此外,徐国勇说,中央目的主管机关同意后,要再送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行业,才可以松绑。如此排班,导游就可以连续把团带完,会展人员也可以把会展的工作完成。

徐国勇强调,这是有弹性的,对劳工、雇主都好。

除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行业外,徐国勇说,如果例假日的调整,还要再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没有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也可松绑。雇主雇用劳工人数在30人以上者,应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查。

徐国勇强调,“这个机制,是多重的审查,要经过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中央主管机关,再经过工会或者劳资协议等,所以用这样机制来让7休1做更严格、更严肃的把关”。所以7休1经过这样,大概所有的立委都同意用这个方式来处理,当然有立委认为这部分有意见,审查时会保留发言权;不过,“这是取得最大的一个共识,绝大部分的立委也都同意这样的做法。”

徐国勇表示,这项防弊机制,行政权可有相当程度的把关,公权力可以介入保障劳工权益。

(责任编辑:卢勇信)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