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卖翻墙软件遭判刑 前检察官:反人类

【新唐人2017年09月05日讯】广东省东莞法院此前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最近在网上流传,一名男子因在网上制作翻墙软件并出售,此前被当局重判9个月,该判决书吸引了超过十万人点阅。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表示,相关判决是反自由、反人类的。而有观察人士预测,未来中共还会进一步加强对社群网路的控制。

大陆近期收紧网路管控,封杀VPN应用程式,限制网民翻墙。

日前,社交媒体上流传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上面显示,广东东莞第一人民法院依据刑法,于今年3月判处26岁的“贩卖翻墙软体者”邓杰威有期徒刑9个月及罚款5000元。

东莞市石排镇的邓杰威,因在网上制作翻墙软件并出售,被当局控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

互联网网络自由观察人士古河:“其实我听到这些消息,并不感到惊奇,因为他不是第一个,我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些传播或者研制翻墙软件的朋友们,中国大陆的民众受到中共的打压,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种翻墙技术出现,使得民众到墙外可以看到非常多的真实信息,看到中共暴政它们的秘密。这对中共来说,当然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所以它的打压,我觉得就没什么奇怪,以后还会出现。”

判决书指出,邓杰威从2015年10月起,在家中通过手提电脑创建网站,并在网站上出售“飞越SS”VPN翻墙软件账户,2016年和朋友一起经营网站,销售改名为“影梭云”的翻墙软件,邓杰威主要负责技术运营工作。

判决书中写道,经鉴定,被告人邓杰威的一款(ShadowsocksR-dotnet4.0.exe)软件可以访问国内(大陆地区)IP不能访问的外国网站。2016年8月24号,邓杰威被羁押。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如果是因为为他人提供翻墙软件,或者是他自己使用翻墙软件看世界,如果因此构成违法的话,那从实在法的角度上来讲,那中共现在有这样的立法,当然也可以说他违了法。但是从自然法角度来讲,(这是)恶法、非法,这样的法律本身就是反自由、反人类的,所以我认为,实际上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网友对判决表示质疑,怎么会说翻墙软体是非法入侵、控制他人电脑的东西?还说“贩卖VPN违法会被判刑?那大家买VPN是不是也要抓起来?”也有网友批评判决根本是“现代版指鹿为马”。

沈良庆:“中共统治靠的就是枪杆子和笔杆子,两手都很硬,所以才需要在自己的控制区和自由世界之间,竖起一道密不透风的铁幕。互联网从基础上实现了信息自由流通,导致中共的谎言失灵,所以设立防火墙阻碍信息自由流通,就成为它们(中共)的必然选择。各种付费或者免费的翻墙软件VPN,打破了防火墙的封锁,所以它们只能选择用专政的手段,通过立法来予以打压。”

广东网民贾榀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现在大陆市面基本上不会公开出售翻墙软件给民众,现在就连私人制造翻墙软件的民众,也被当局重判,估计日后会有愈来愈多人因为网络罪行被抓被判刑。

今年7月,中共当局下令,在明年2月1号之前,禁止民众使用VPN翻墙,这意味着只有备案过的企业用户才能所谓的合法“翻墙”,也就是斩断大陆民众对全球互联网的联系。

采访/陈汉 编辑/黄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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