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县少女撕票案宣判 被告2死刑2死缓

【新唐人2017年06月03日讯】近日,河北省保定中院对雄县一起绑架撕票案进行了宣判,判处两名被告死刑,两名被告死缓,其中一人限制减刑。

据陆媒报导,这起撕票案发生于2016年8月30日,16岁的河北省雄县少女蕾蕾在上学途中被绑架,虽然蕾蕾的父亲缴纳了30万(人民币,下同)赎金,但蕾蕾于9月1日凌晨被四名绑匪杀害。

据报导,蕾蕾是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王家房村人,生前在雄州镇第一中学就读。2016年8月30日下午1时40分左右,蕾蕾吃过午饭离家骑电动车去学校上课。

当天下午5时左右,班主任老师给家长打电话,称蕾蕾没去上学。下午6时许,家属接到了来自蕾蕾的手机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一个男性的声音称,蕾蕾已经被他们绑架,索要50万赎金。蕾蕾的父亲随后报警。

8月31日,由于蕾蕾的父亲王泽涛只借了30万元,绑匪便将赎金降到30万,并多次改变交钱地点。8月31日晚上9点多,绑匪要求王泽涛将赎金从高速路雄县涞河大桥段一块广告牌处扔到下面的农田中。称收到赎金40分钟后,就会释放蕾蕾。

晚10点半,绑匪给王泽涛打来电话并且大骂:“你太不够意思了,竟然报警。”王泽涛向绑匪解释。绑匪留下一句,“你放心,明天上午孩子给你送到学校”。

9月1日凌晨5点,一名绑匪用腰带勒住蕾蕾的脖子,另外三人捂嘴按腿,五分钟过后,蕾蕾死了。

2016年9月3日,四名绑匪周凯华、崔敬冬、高兴、杨凯全部落网,除了崔敬冬是东北籍外,其他3人均为雄县人。

2017年6月2日,保定市中级法院判决周凯华和崔敬冬死刑,判处高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判处杨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外,四名被告被判退赔受害人家属14万余元。

(记者李倩倩报导/责任编辑: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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