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縣少女撕票案宣判 被告2死刑2死緩

【新唐人2017年06月03日訊】近日,河北省保定中院對雄縣一起綁架撕票案進行了宣判,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兩名被告死緩,其中一人限制減刑。

據陸媒報導,這起撕票案發生於2016年8月30日,16歲的河北省雄縣少女蕾蕾在上學途中被綁架,雖然蕾蕾的父親繳納了30萬(人民幣,下同)贖金,但蕾蕾於9月1日凌晨被四名綁匪殺害。

據報導,蕾蕾是河北省保定市雄縣雄州鎮王家房村人,生前在雄州鎮第一中學就讀。2016年8月30日下午1時40分左右,蕾蕾吃過午飯離家騎電動車去學校上課。

當天下午5時左右,班主任老師給家長打電話,稱蕾蕾沒去上學。下午6時許,家屬接到了來自蕾蕾的手機打來的電話,電話中一個男性的聲音稱,蕾蕾已經被他們綁架,索要50萬贖金。蕾蕾的父親隨後報警。

8月31日,由於蕾蕾的父親王澤濤只借了30萬元,綁匪便將贖金降到30萬,並多次改變交錢地點。8月31日晚上9點多,綁匪要求王澤濤將贖金從高速路雄縣淶河大橋段一塊廣告牌處扔到下面的農田中。稱收到贖金40分鐘後,就會釋放蕾蕾。

晚10點半,綁匪給王澤濤打來電話並且大罵:「你太不夠意思了,竟然報警。」王澤濤向綁匪解釋。綁匪留下一句,「你放心,明天上午孩子給你送到學校」。

9月1日凌晨5點,一名綁匪用腰帶勒住蕾蕾的脖子,另外三人捂嘴按腿,五分鐘過後,蕾蕾死了。

2016年9月3日,四名綁匪周凱華、崔敬冬、高興、楊凱全部落網,除了崔敬冬是東北籍外,其他3人均為雄縣人。

2017年6月2日,保定市中級法院判決周凱華和崔敬冬死刑,判處高興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限制減刑,判處楊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外,四名被告被判退賠受害人家屬14萬餘元。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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