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否认洗钱 律师提几大疑点

【新唐人2017年02月28日讯】中共文化部前副部长英若诚之子、大陆知名演员和导演英达日前对媒体声明,自己没有洗钱,不曾被捕,只是一起经济纠纷,并否认此前网路流传关于他涉嫌洗钱在美国被捕的消息。但专业律师对英达的说法提出了四大疑点。

据陆媒报导,英达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意图平息“洗钱风波”。但英达的此次澄清,与他所签字的美国司法部的认罪书有些不一致,律师对此提出了一些专业意见。

据报导,英达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内,先后把46.4万美元分50次存入他和妻子梁欢的联名账户。为了绕过监控,他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元。为避人耳目,他和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

康州联邦检察官认为,英达的这种行为属于“结构性拆分行为”,目的是有意避开现金交易报告,逃避缴税。

对此英达表示,自己是在不知情下违规的,但却对“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等违法行为认罪,并表示放弃庭审机会,同意和解。

英达对记者说:“没有人知道这样存钱是违规的。就连我的律师也不知道这样是不允许的。不光我们中国人不知道,美国人也不知道这样是不行的。”

律师对此表示:就律师而言,不可能不知道,从法律术语的层面,非常客观的说,这个说法根本不成立。

英达在短时间内密集性的分50次存款,只有一次存了4000美元,其他49次都是9000美元以上,如此拆分存入,说无意而为之,是不可信的。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同时要缴纳税金。

2月16日,英达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入账的17.6万美元现金(约121万人民币,占总存入金额38%),并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约77万人民币)的未付联邦税等税款,共计29万美元(约合200余万人民币)。

其次,英达对于自己被指控犯罪一事声称,“类似于经济纠纷,但是我们的纠纷不是说跟某个人的纠纷,等于是政府提出来的。”

律师翻阅了检控书认罪书指出,认罪书里面写得很清楚,此项犯罪最高刑法是坐牢15年,罚款50万。所以并不是经济纠纷。并称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将于5月11日对此案宣判。英达或面临最高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的罚款。

随后英达对于上述指控解释说,美国已于2014年取消了这项存款的规定。如果他的事情发生在2014年以后,就不会存在这些问题。

律师说:没有这种说法。因为联邦法律不可能随便更改。2015年联邦政府出台了新的联邦法律版本,明确表明此项法律还存在。

英达最后声明,自己携带现金去美国,每一笔钱都经过了海关申报。但是从认罪书中显示,英达携带63万美金并没有申报,有违规避税嫌疑。

律师对此表示没有证据,无法证实英达说法的真实性。

英达是大陆知名演员和导演,1960年7月7日出生在北京,毕业于北京大学心理学系以及美国密苏里大学戏剧表演系,父亲是中共文化部前副部长英若诚,母亲是翻译家吴世良,祖父是教育家英千里,曾祖父是《大公报》和辅仁大学的创办者英敛之。

(记者罗婷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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