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理性抗争 唐荆陵3人获刑 家属失望

【新唐人2016年01月30日讯】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广州活动人士唐荆陵等三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1月29号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宣判,三人分别被判刑5年、3年半和2年半,他们的家属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因为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并积极参与民间维权活动,而被指控有罪。中共的起诉书说,他们三人于2006年开始宣传推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策划“六四”静思节、以及林昭纪念日等多个公民抗命行动。

唐荆陵的太太汪艳芳30号告诉《新唐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全世界和联合国所倡导的,当局判他们有罪,跟世界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唐荆陵的太太汪艳芳:“我对这个结果很失望,因为我觉得他们是没有犯罪的,唐荆陵所做的这些事情根本没有违法,在别人看来是有利于社会的,所以这个判决是非法的。唐荆陵他本人的意思是不上诉,理由就是他们所做的这些审判,实际上是属于非法审判。”

广州民主人士徐琳:“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他们三个一直以来从事这个非暴力不合作推广,属于一种理性的抗争,在社会上产生了影响,(中共)当局一直把他们视为眼中钉的。”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于2014年5月16号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案件去年6月19号和7月23、24号曾两次开庭审理。

新唐人记者熊斌、陈杰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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