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判刑 党媒重提铁帽子王 释打虎升级信号?

【新唐人2015年06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王海天报导)在经历数月的沉寂后,备受关注的周永康一案突然被中共官方公布已一审终结,周永康以三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随后中共党媒人民日报跟进刊发评论,再次重提此前曾频频现于报端“铁帽子王”,引起舆论关注。

党媒发文再轰铁帽子王

6月11日,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在天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财产。

根据官方新华社的通报,周永康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和受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七年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新华社报导称:“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同日,党媒人民日报刊发题为“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的评论文章,文中称,周永康被宣判,充分说明在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无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没人能当“铁帽子王”。

文章还强调,任何中共政党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纪范围内活动,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和党纪的特权”。

文章甚至在最后提到,不会容忍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也不允许干扰宪法法律实施以及“干涉依法办案”,被指别有意味。

“铁帽子王”提法源自习近平?

今年1月初,江泽民海南东山出游遭到习近平全网封杀后,“反腐没有铁帽子王”的说法就开始现于党媒。1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评论员文章中,首次出现该说法。文章称“腐败没有‘铁帽子王’,反腐败绝不封顶设限”;第二次是出现在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月3日刊发的署名文章《不得罪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中,文章提到“在贪腐问题上,没有人能当‘铁帽子王’。”;接着,就是出现在3月2日“两会”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吕新华在答记者问时提到“在反腐斗争中…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

3月5日,被指为习近平阵营发声的微信公号“学习小组”发表文章称,在涉及腐败等敏感问题上,官方如此频繁使用同一个非常态性的“政治术语”,很大可能是高层领导人甚至是最高领导人的“意志或讲话”。因此,不排除腐败没有“铁帽子王”说法,源自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

文章还表示,尽管腐败与反腐败仍处于焦灼状态,反腐败并没有取得压倒性优势,但在坚持查处“铁帽子王”这个关键点上,习近平“只能向前走”。

1月17日,学者何清涟在《美国之音》发表署名评论,认为《人民日报》说的“铁帽子王”,似乎有江泽民、胡锦涛两任总书记,以及三位前中共总理李、朱、温,再加上原中共政治局常委、太子党大哥曾庆红等人够资格,但与“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中共的领导和统一”这一罪状相联的,则好像只有江、曾两人。

文章分析:现年63岁的江绵恒近日被当局以“年龄原因”为由而提前退休,分明是北京当局欲借此向外界宣示“江泽民已经失势”;而“另一只疑似老虎就是前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

独立观察人士郑经纬则认为,党媒借周永康宣判之际,重提“铁帽子王”并非偶然,这显示习王打虎的既定目标并未有任何改变。此次周永康审判的低调与之前薄熙来审判的高调形成鲜明对比,这显示习王似乎正在转变策略,由“说了再做”向“做了再说”衍变,这对一直处于习王打虎射程之内的“铁帽子王”来说,绝非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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