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 控告元凶江泽民

【新唐人2015年05月31日讯】(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导)河北唐山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杨凤玖,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将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给位于北京的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

杨凤玖是优秀科技人才,曾获多个奖项。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杨凤玖多次遭绑架,受到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劳教。杨凤玖在控告书中说:“我本人因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而受到江泽民违法政治运动的迫害。”

以下是杨凤玖自述遭迫害经历: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本人送一人到滦县新立庄办事、并准备顺路老回家,和他们刚刚谈了不到二十分钟话,就被滦县古马镇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滦县古马镇派出所和滦县公安局一科抄家,抄走现金、电脑和打印机等财物若干。并被滦县古马镇派出所扣留约二十四小时。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九日起,被滦县公安局拘留,因坚决抵制其强加的迫害,加上我工作单位领导、同事和亲人的营救,本人没有配合他们的迫害,没有写任何书面和口头保证,维护了中国法律和道义的尊严。本人被滦县公安局拘留十三天。据我妻子讲,在此期间,她被滦县公安局勒索五千元人民币,这是她以后说的。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月份,滦县公安局警察找到我的单位要求我写所谓保证书(公安局警察没与我见面),因不配合他们的骚扰,就被滦县公安局把我监禁在滦县看守所。在滦县看守所被监禁期间,因不服从其狱警,被强迫坐铁椅子四天,手脚不能动,在被强迫坐铁椅子期间,多亏在看守所被关押人员同情法轮功和我,在生活上照顾我,才熬过四天度日如年的迫害。看守所同时强制我劳动,如给罐头厂去除山楂的核,为筷子厂包装筷子等,替看守所牟利。由于不公正的对待致使我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状。在看守所监禁十三天。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月份,我被滦县公安局警察劫持至石家庄劳教所。在入所前体检,心律到达每分钟一百四十次,同时也表现出其他心脏病症状,血压也由平常的低压八十高压一百二十,变成低压一百二十高压一百七十,警察不顾我身体好坏,强行把我关进劳教所。

在劳教所期间,狱警经常不让我们按时睡觉,强迫加班几点奴役劳动,强迫看污蔑攻击法轮功的录像,做违心的事,所以身体和心脏状况急转直下,体重平时一百八十斤,不到一年的时间,到出劳教所时一百三十斤,由于心脏经常狂跳不止,心脏病症状表现厉害,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被所外就医。

我被劳教所关押、迫害大约一年多。

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杨凤玖控告书中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按照中国宪法和刑法,将江泽民绳之以法,偿还罪责。

并要求当局:给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恢复名誉、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洗脑班、看守所、拘留所的法轮功学员;对于迫害致死的、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予以赔偿道歉。

要求赔偿本人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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